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浙(财大〔2023〕298号)等文件精神,以《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为参考,以《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为标准,报请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结果公布如下:
序号 |
姓名 |
年级 |
专业 |
是否参加竞争性评审 |
1 |
陈钦杰 |
2024级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否 |
2 |
沈羽佳 |
2023级 |
企业管理 |
否 |
3 |
张海洋 |
2023级 |
企业管理 |
否 |
4 |
胡泽柽 |
2024级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是 |
自今日起,对以上获奖同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果对上述人员有异议或者存在问题的,可以通过邮件或者电话向组织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电话:沈老师 0571-86735177;
邮件:shenxy@zufe.edu.cn。
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