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浙财大〔2025〕104号)、《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财大工商〔2021〕11号),经本人申请、管理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评议,包兴等8位同志符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管理科学与工程:包兴、张雷
企业管理:王鲁、杨水清、董直庆(认定)
调整指导专业:李晓超、叶伟巍、诸立超
公示期2025年5月27日——2025年5月2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86732653。
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