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硕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 >> 学硕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13级工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5年10月08日 10:26  点击:[]

13级研究生及指导教师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各位同学及指导教师应对预答辩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为做好预答辩工作,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审阅认可后,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导师签字,于109号前交4份学位论文和1份申请表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导师认为未达到学位论文预答辩要求(未签字认可)的学位论文,不得参加预答辩。

2.硕士生按学位论文答辩的正规程序进行报告及回答问题(应制作简要的PPT等)。报告的时间一般为20分钟。

3.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着重检查选题与文献综述、论文水平、写作规范等,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预答辩委员会应将评议意见填入《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

4.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法做出(A)通过预答辩、(B)经修改后通过预答辩(需要再次提交论文给学院审核)、(C)未通过预答辩决议。对有争议者,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

5硕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填写修改说明表,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制作“审查论文”1本,于113号前统一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6. 形式审查合格后,硕士生提交论文电子稿,论文电子稿的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连接符为半角下划线)118日前收齐论文电子稿,交研究生处进行重合率检测。

预答辩时间定在1013日,分组另行通知。

附件:

1.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

2.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2011)

3.《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要求》

4.“盲审用学位论文封面”及“中英文扉页”范例(2013版)

5.修改说明表

                                     工商管理学院

                                  2015923

上一条:关于开展硕士生导师与2015级研究生“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工商管理学院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