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级研究生及有关导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修改
请导师认真督促研究生根据论文匿名评审意见,对答辩论文做一次全面修改,修改结果须经导师认可(答辩申请表由导师出具意见并签名确认)。
二、答辩准备
1.答辩申请 2016级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①修满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学位课学分和总学分均须修满);②通过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合格;③独立(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答辩人为第二作者)在二级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或省级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字数在4500字以上)3篇以上,未发表小论文的研究生可先申请答辩(2019年3月底前需见刊);④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认可并通过预答辩;⑤学位论文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匿名评审,且符合学校和学院的参加答辩要求。
2.资格审查 研究生填写《答辩申请表》并于2019年3月1日前交给学院办公室。
3.论文提交 修改并经导师认可的论文请于2019年3月1日前向学院办公室递交答辩论文7本,同时还须递交《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
4.答辩时间 2019年3月8日下午。
三、答辩程序
①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申请人、指导教师和学位论文题目等。
②导师委托答辩委员简要介绍研究生的简历、课业成绩和科研情况。
③申请人报告论文,时间一般为15分钟。应注意在完整、简短、清晰地呈现论文成果的基础上,突出论文的亮点。可以制作简单的PPT文档进行演示。
④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申请人回答提问(可边提问、边回答;也可在答辩委员会提问后,申请人在答辩委员会指定的场所做答辩准备后再回答,但申请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答辩准备场所,其他人员也不得进入答辩准备场所)。列席人员可向主席写条提问。申请人可携带书稿及相关图书资料进入答辩场所。
⑤答辩委员会委员举行会议,申请人和列席人员休会。主席宣读评阅人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委员会讨论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决议需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含2/3)通过,主席在决议书上签字。
⑥复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表决结果(不公布票数与评分情况)。
四、答辩要求和成绩评定
①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答辩前每个委员必须预先审阅论文,作好提问准备。答辩一律以公开方式进行(选题涉密的除外),并充分发扬学术民主。答辩情况和答辩委员会会议,均应有详细纪录。
②论文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含60分)。
③未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在对原论文修改补充后,可以再次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仍未通过答辩的硕士生,按结业处理。
五、论文推优
答辩委员会应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答辩结束后两日内,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做出授予学位的建议。同时根据答辩委员会论文推优情况,对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初审,并提出建议名单。
七、文档整理
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将答辩人的答辩申请表、论文评阅书、答辩记录、决议书、表决票、学位申请表等有关材料整理立卷,交由学院分类汇总、存档。
答辩结束后,请研究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再次认真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签字认可后,向所在学院提交3本纸质正式论文(其中1本学院留存,1本由研究生秘书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图书馆,1本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交研究生院),同时提交正式论文电子文档(注:电子文档须有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和一个完整的PDF文档,命名规则为:学号_专业名称_论文题目_研究生姓名)。
八、答辩安排
总负责人:董进才
联系人:冯千驹
具体分组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
研究生下载
1.答辩申请表(学术型)2018版
2.答辩论文制作须知2018版
3.论文封面
4.原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书
5.中英文扉页
6.硕士学位申请表20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