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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7级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告评审答辩会的通知

2019年05月13日 15:59  点击:[]

各17级研究生和相关导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关于研究生社会实践和文献综述能力培养的要求》的规定,为切实做好17级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告评审答辩工作,现通知如下:

1.学院定于2019年5月23日下午举行答辩报告会,研究生按照具体分组安排,依次做主题报告(需提前准备PPT),每生报告时间为15分钟左右。全体18级研究生必须全程参与旁听,不得缺席!届时,学院将对17、18级学生进行考勤。

2.本次答辩未通过者,学院之后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再次组织答辩。根据学院相关文件,如果评审不通过,在预答辩前后需重新提交给学院评审。如果仍旧不通过,那么在正式答辩前再次提交给学院评审,评审不通过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不能参加答辩。

3.评审老师应对学生实践报告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着重检查选题意义、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创新之处等,并详细、明确指出报告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明确的修改意见。

4.对答辩评议老师提出的修改意见,研究生应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提交修改说明。修改说明中应逐条说明报告后已进行的针对性修改,未修改的要解释原因。修改说明经导师签字后会同实践报告一起上交给学院。

5.根据相关学院文件,本次符合免于答辩的同学名单是:毕利娜、胡慕轲、彭伟、杨颖、袁振兰、章骞云、顾展豪。

6.答辩时间2019年5月23日(周四)下午1点半,具体分组安排:

第一组

地点:110教室

冯健、陈梦倩、黄婷婷、沈立立、徐珏、闵扬、周娟、崔志国

第二组

地点:312教室

黄鑫、蒋臻娴、郦海燕、陆洋莹、吕强、王东东、姚攀

工商管理学院

201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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