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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级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22日 15:51  点击:[]

2019级研究生和相关导师: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对硕士学位论文的重合率检测和匿名评审要求作出重大调整,根据浙财大[2016]132号《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和《浙江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规定》精神,符合以下两项条件才能按时参加答辩:一是学位论文重合率在15%(含)以下;二是论文盲审成绩单篇最低分在70分以上。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检查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做好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程序

1.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阅认可,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质量自检报告》(附件7),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2. 研究生提交的预答辩论文,应按照盲审格式制作,文中不得出现导师等相关信息。

3.学位点负责人根据硕士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3-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导师本人应回避,不担任本导师学生所在组预答辩委员会任何职务。

4.硕士生按学位论文答辩的正规程序进行报告及回答问题,预答辩过程中不得提及导师信息。硕士生进行报告的时间一般为20分钟。

5.预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对论文的选题与综述、内容与结构、创新性、写作规范等是否符合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要求进行评判,填写《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表决票》(附件3),作出无记名表决结论。2/3及以上委员表决“直接送审或修改后按期参加盲审”视为预答辩通过,否则将延期一个月以上重新参加学院组织的预答辩。原则上,每组“未通过预答辩”的比例应控制在30%以下。答辩组长将在组间协调后最终确定“未通过预答辩”的论文。

6.预答辩委员会应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将评议意见填入《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附件2)。

7.硕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填写《修改说明表》见附件6。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制作“审查论文”1本,由学院进行论文形式审查。

8. 形式审查合格后,进入查重和匿名评审环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 预答辩工作安排在1014日。

2.预答辩结束后,由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平台中提交已通过预答辩学生名单。

3. 研究生秘书于1029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的形式审查,111日后进行论文重合率检测和匿名评审。

4.“预答辩论文”和“审查论文”按照“盲审用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制作,A4纸双面打印装订。“盲审用学位论文”的制作要求具体见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要求》,封面和扉页请从附件5下载。

  工商管理学院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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