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是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方式,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应用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为鼓励学生积极开展暑期调查,完成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充分肯定综合导师在指导学生方面所做出的辅导,学生在社会调查活动中的努力付出,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评选对象:工商管理学院在校本科生参加暑期社会调查所撰写的经济社会调查、专业实践1、2和专业调查报告。
(二)评分标准:
1.选题能反映相应实践环节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的特点,调查目的明确,调查意义显著。(20分)
2.调查方法科学,数据真实可靠。(20分)
3.能较熟练地运用相关研究手段进行资料收集、加工、处理,报告分析方法正确;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20分)
4.报告格式规范,图表、数据、摘要、关键词及各种资料的引用符合写作规范。(20分)
5.报告文题相符,结构合理,层次清楚,语句通顺,逻辑性强;调查结论明确,成果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20分)
(三)评选办法:评选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分导师推荐、重复率检测、专家评审与结果公示四个环节。
(四)评选程序:
1.导师推荐:学院各综合导师根据所带的学生人数推荐优秀调查报告。所带学生人数30人以下的,推荐1-3篇;所带学生人数30人(含)以上的,可推荐1-5篇。
2.重复率检测:由教学办负责,将各导师推荐的学生调查报告电子稿,进行重复率检测,筛选出重复率低于20%的作品;同时隐去学生、导师姓名、班级、学号等能反映作者身份的信息。
3.专家评审:学院组织专家依据上述评分标准,分经济社会调查、专业实践1或2,专业调查三组进行匿名评审。为保证结果的公平性,每个评审组由1名各系的专业老师组成,且每篇参评成果的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按每组专家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年级排名前12位的调查报告,若一个年级出现重复率低于20%的作品不满12篇,则以实际篇数为准。
4.结果公示:教学办对各年级网络评审排名前12位的调查报告确定获奖等级,公示评选结果。
二、奖励办法及标准
(一)奖励对象:优秀调查报告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
(二)奖励标准:每个年级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具体标准如下:
等级 |
学生 |
指导教师 |
备注 |
一等奖 |
800 |
600 |
多人合作完成的报告,奖金由学生自行分配。同一篇报告有多名指导教师的,奖金平均分配,综合导师考核时单独计算。 |
二等奖 |
500 |
400 |
三等奖 |
300 |
200 |
三、附则
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试行一年。
2.社会调查报告评选结果纳入综合导师考核范围。
3.本办法解释权归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2016年10月8日
注:请大家在附件里填写推优人选,10月14日之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