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纪检干部、各党支部、各系、各办公室: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学院党委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确保责任要求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具体实施办法详见附件。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