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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管理学院2024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19日 08:22  点击:[]

管理学院各团支部:

为向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活力,管理学院党委将于20244月开展团支部“推优”活动,推荐一批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一、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要求

1)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已年满十八周岁;

2)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六个月以上;

3)完成入党申请人党课培训,并已经结业;

4)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

5)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具有无私奉献精神,能争取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6)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不曲解事实真相,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坚持保卫党和国家的利益;

7)入党态度端正,目的纯正;

8)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学业帮扶、参与解说员活动或其他支部党日活动等方面表现积极者,团组织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9)上学期必修课正考无不及格科目,本科生综测排名原则上在班级前50%,研究生综测排名原则上在班级前75%

注:属以下情况者不作为推优对象:

1)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学校、学院处分,尚未撤销的;

2)未提交入党申请书的;

3)其他不符合推优条件的情况

二、推优工作程序

1)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具备发展条件的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推选;

2)召开团员大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投票表决,提出推荐对象;

3)推荐对象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团员推优入党表》(附件1 );

4)各支部在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议,研究决定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

5)各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一览表》(附件2),汇总到党员之家,学院党委统一公示。

三、截止时间

各团支部把推荐名单上交各所在党支部,各党支部请于56日下午4点前把《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一览表》(附件2)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附件3)电子版发到邮箱1465159937@qq.com


附件1.优秀团员推优入党表

附件2.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一览表

附件3.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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