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和我省数字经济 “一号工程”以及“互联网+”、生命健康两大科创高地,紧扣八大万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聚焦重点,从 “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领域推荐人选;地市人社部门要进一步拓宽推荐渠道,优先推荐产业创新类人才、非公领域优秀人才和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人才;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重大战略,重点推荐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发挥积极作用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木人才,
要予以倾斜。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洛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对已经获得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三、推荐数量
人社部今年下达给我省的推荐候选人指标是16名,根据历年入选情况及人才队伍现状,杭州可推荐5 名,宁波、温州、省卫健委可推荐3名,其他地市、省直有关单位可推荐1-2 名,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材料要求
1.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纸质: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可在http://rsb-appms-cn.sslvpn.zufe.edu.cn下载)生成后打印。
2.电子: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电子数据(RPU文件格式)。
3.申报佐证材料1份(控制在40页以内),活页,含封面、目录、登记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的佐证材料。
五、推荐程序及相关要求
1.校内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提出申请,学院(研究院)资格审查后,将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纸质于3月12日(下周四)前报学校人事处;
(2)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材料,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学院和申报人;
(3)学院根据审核情况,择优选拔拟推荐人员,将最终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纸质(在末页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和《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推荐人选部门申报汇总表》(附件2)(部门审核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报人事处,同时一并报送采集工具生成的电子数据(RPU文件格式)至邮箱szgl@zufe.edu.cn 。
(4)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员,经学校同意后对结果进行公示。
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在学院(研究院)负责通知和报送。各学院(研究院)限推1人。
2.公示无异议后,被推荐人应将佐证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按要求提交其他上报推荐材料。由学校提交至省人社厅参评。
六、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研究院)及时开展本部门推荐工作,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应真实一致。涉密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对于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取消推荐人选推荐资格。注:凡涉及到的成果需提前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申报部门需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
联系人:马利刚,联系电话:13634107395;
联系地址:行政楼306(或交与人事处轮班工作人员)
电子邮箱:szgl@zufe.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推荐人选部门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