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研究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预通知》精神,及省教育厅有关评选通知的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经学校研究决定,拟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拟推荐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候选人1名;拟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
二、推荐评选范围及条件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详见附件1和2,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各教学研究单位推荐
各教学研究单位根据推荐评选相关要求,在全校二级机构、在职教师范围内推荐,填写《2019年全国相关荣誉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附推荐对象(集体)主要事迹材料(1500字内)于7月5日中午11:00前报人事处。联系人:王玉龙 ,联系电话:87557384。
(二)学校组织审定。
学校根据各教学研究单位推荐情况,组织审定,确定推荐人。
(三)公示、整理推荐材料。
(四)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预通知
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的通知
3.《2019年全国相关荣誉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