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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的通知

2019年07月02日 15:25  点击:[]

教学研究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预通知》精神,及省教育厅有关评选通知的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经学校研究决定,拟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拟推荐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候选人1名;拟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

二、推荐评选范围及条件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详见附件1和2,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一)各教学研究单位推荐

各教学研究单位根据推荐评选相关要求,在全校二级机构、在职教师范围内推荐,填写《2019年全国相关荣誉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附推荐对象(集体)主要事迹材料(1500字)于75中午1100前报人事处。联系人:王玉龙 ,联系电话:87557384

(二)学校组织审定。

学校根据各教学研究单位推荐情况,组织审定,确定推荐人。

(三)公示、整理推荐材料。

(四)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预通知

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的通知

3.《2019年全国相关荣誉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1972日


附件:
  •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预通知.pdf

  • 3 2019年全国相关荣誉推荐汇总表.doc

  • 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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