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政工纪 >> 学院通知 >> 正文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2019年04月16日 15:58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我局决定启用“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现面向在杭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院、有关企事业单位公开定向征集各领域专家,以更好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示范和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各类评审、评价、咨询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满足科技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根据《杭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杭科计2019 16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说明

因“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专家库的学科领域、专家分组、抽选方式等与原专家库有很大差别,本次专家全部重新征集,原“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科技专家库以后不再使用。因此,需要各单位和专家重新核对、补充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填写真实、准确、完整。

二、入库条件

专家入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和职业道德,符合《杭州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杭科计2019 26号)相关要求;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价咨询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3.在杭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科技专家库专家的各项工作(特别是现场会议评审);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5.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科技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专家库专家主要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风投专家等4种类型。入库专家除需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相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技术专家

高校、科研院所及医院技术专家:

1)正高级职称,在相关领域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作5年以上。

企业技术专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并且在相关领域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作5年以上;

(2)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或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或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

2.管理专家

1)担任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管理副处级或以上职务;

2)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创新创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3)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转制科研院所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4)长期从事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

3.财务专家

1)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并从事相关行业5年以上,熟悉国家科技经费审计等工作;

2)高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3)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与医院等财务部门负责人。

4.风投专家

1)熟悉科技、金融、财税、信贷等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在金融、保险等领域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2)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征集方式

“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专家库专家面向在杭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院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公开或定向征集。平台建设初期由我局定向邀请相关单位组织专家申报,各县(市、区)科技局,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作为推荐单位。后期专家可自行申请入库(需上传相关职称、职务等证明材料)。

四、具体要求

(一)请专家如实填写《杭州市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1、2),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纸质《申请表》一式一份,《汇总表》电子版。

(二)《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汇总表》中,“教育部二级学科”为专家最高学历或者当前从事工作所在学科,请填写6位数字编号,无二级学科的填写4位数字编号(见附件3《教育部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目录》)。“专家类型”请下拉单元格选择4种类型之一。“服务领域1”和“服务领域2”两栏请填写专家的擅长领域,填写相应二级编号(比如通信技术专家填1.4),编号见附件4《技术专家服务领域及编号》和附件5《财务专家、管理专家、风投专家服务领域及编号》。学科分类、专家类型、服务领域等信息,将作为系统自动抽选候选专家参加科技评审、咨询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关系到专家自动抽取和咨询报酬发放,请务必仔细填写,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将对所有专家信息严格保密。

五、征集时间

本次专家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1955日,经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杭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公示后入库,并获得候选评审专家资格。

此次集中征集后,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申请、定期集中审核的方式,于每年5月集中对专家的入库申请进行审核。


附件:
  • 附件1、杭州市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docx

  • 附件2、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汇总表.xlsx

  • 附件3、教育部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目录.pdf

  • 附件4、技术专家服务领域及编号.pdf

  • 附件5、财务专家、管理专家、风投专家服务领域及编号.pdf


上一条:关于对《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进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度校“财苑学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