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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浙江财经大学第五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9年03月11日 10:07  点击:[]

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激发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六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教工办〔2019〕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五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评选对象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以一线教师为主,处级以上(不含处级)人员不参加选树。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师德标兵在师德先进个人中产生。

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名额10名,师德标兵评选名额2名。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须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以学生为中心,坚持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已获得浙江省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不再参选。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成立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2.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候选人,由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后上报校工会。

3.评选委员会听取候选人事迹介绍,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校级师德先进个人;在校级师德先进个人中择优评出校级师德标兵。推荐校级师德标兵参加省级师德先进个人评选。

4.校级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选结果、省级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在校园网上公示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四、活动要求

1.各分工会要在分党委(党总支)领导下,高度重视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把师德先进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载体和抓手,并与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

2.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活动,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推荐人选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尤其是要积极发动学生参与评选。要坚持高标准,真正把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在教书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师德典型推选出来。

3.每个分工会推荐1名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由所在分工会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见附件),所填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突出主要事迹,文字生动简练。表格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上交被推荐人事迹简介电子材料(300字)、两张电子照片(一张标准照,直接插入《登记表》照片栏,一张为生活照,500k以内)。上述材料电子版请于3月22日前发至邮箱gh@zufe.edu.cn,纸质材料送至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112西),以上材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师德先进个人登记表

 

 

校工会

2019年3月11日


附件:
  • 浙江财经大学师德先进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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