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制度,促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学术论文翻译和文献综述能力培养,根据国家、省和学校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要求。
一、关于研究生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的要求
1.研究生在校期间需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可以分散进行,也可以集中进行,但一般不低于240学时。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需向导师和学院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社会实践报告”1篇。
2.“社会实践报告”形式体例多样,可以是企业诊断报告、案例分析报告、商业策划书、上市计划书、创业计划书、企业调查报告等形式。
3.“社会实践报告”一般在中期考核前后提交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如果评审不通过,在预答辩前后需重新提交给学院评审。如果仍旧不通过,那么在正式答辩前再次提交给学院评审,评审不通过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不能参加答辩。
4.“社会实践报告”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免于评审,直接认定为获得相应学分:
(1)“社会实践报告”获得新苗、挑战杯、经济管理案例大赛等省级以上立项,并顺利完成或如期进行。
(2)“社会实践报告”获得校级以上专题研究项目、田野调查项目、知行浙江调查项目等立项,并顺利完成或如期进行。
(3)“社会实践报告”获得校级以上学科竞赛、创业计划等竞赛的三等奖(或以上)。
5.研究生以第1作者或独立完成的“社会实践报告”算1篇;研究生以第2作者完成的“社会实践报告”算1/2篇,研究生以第3作者完成的“社会实践报告”算1/3篇。
6.“社会实践报告”格式参见毕业论文规范格式。
二、关于研究生文献综述能力培养的要求
1.研究生在校期间需跟踪、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与学术动态。在此基础上向导师和学院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文献综述”1篇。
2.“文献综述”一般在中期考核前后提交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如果评审不通过,那么研究生在预答辩前后重新提交给学院评审。如果仍旧不通过,那么研究生需在正式答辩前再次提交给学院评审,评审不通过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不能参加答辩。
3.“文献综述”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免于评审,直接认为获得相应学分:
(1)文献综述(研究生以第1作者或独立完成,或导师第1作者研究生第2作者)的主要内容在二级B以上期刊发表。
(2)文献综述的主要内容获得校级以上专题研究项目等立项,并顺利完成或如期进行。
(3)“文献综述”的主要内容获得校级以上文献综述、学科竞赛等三等奖(或以上)。
4.研究生以第1作者或独立完成的“文献综述”1篇;研究生以第2作者完成的“文献综述”算1/2篇,研究生以第3作者完成的“文献综述”算1/3篇。
5.“文献综述”格式参见毕业论文规范格式。
三、本要求从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正式实行,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照此要求试行。本要求由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