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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工商管理学院党建工作示范点申报评选的通知

2012年03月09日 14:28  点击:[]

各党支部:

    为扎实推进“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提高我院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60号)和《中共浙江财经学院委员会关于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通知》(浙财院党〔2011〕19号)要求,决定在我院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党建工作示范点申报评选工作

   (一)申报范围

     各党支部

   (二)申报标准

    经过前期创建培育,符合浙财院党〔2011〕19号文件规定“在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上,高标准达到‘5+1’要求(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创建特色品牌)”,即“领导班子政治素质高、务实高效;党员队伍素质过硬、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机制健全完善,管理科学规范;组织基础扎实,服务功能完善;工作成效显著,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绩突出;党建特色鲜明,有创新成果、有品牌项目”要求的基层党组织。

   (三)评选步骤

    按照学校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标准条件及要求,各党支部自行申报填写申报表。学院将组成评审组,对党建工作示范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

    二、材料报送

    (一)申报表。申报院级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党支部请填写《工商管理学院党建工作示范点申报表》

    (二)有关图像资料(照片1—2张,可彩色打印)。

    上述文字及图像材料请于3月14日前报学院党总支,电子版材料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gsxydj @126.com。联系人:吕丽,联系电话:86735756。

 

附件:工商管理学院党建工作示范点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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