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专业系部、各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表彰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一、评选表彰原则、条件
参照《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2014]61号)文件执行(以下简称办法)。
补充规定:浙财大[2014]61号文件中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修改为“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定为优秀”。
二、推荐名额分配
结合各系部、专业、办公室情况,拟先按以下名额进行推荐。
单 位 |
名 额 |
教工第一党支部、企业管理系 |
2 |
教工第二党支部、市场营销系 |
2 |
教工第三党支部、人力资源管理系 |
1 |
教工第四党支部、供应链管理系 |
1 |
教工第五党支部、电子商务系、信息管理系 |
2 |
思政辅导员 |
1 |
行政管理人员 |
1 |
三、推荐工作要求
请各党支部牵头,联合各专业系部、办公室,按照评选的原则、条件、名额,进行推荐。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民主程序过程、表决结果、推荐人员名单,请于6月12日前交至邱夏处。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2014]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