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泰隆商业银行“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的要求及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评选工作安排,现将推荐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研究生候选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经济管理类在校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泰隆之星”奖学金名额为全校每年10名,奖金为8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一)学习优良、刻苦努力,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综合素质测评居班级前10%;
(二)曾获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次或者获得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学金2次及以上;
(三)认同泰隆,毕业后有意向到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工作;
(四)在校期间寝室卫生成绩合格;
(五)初选入围者需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两个方面:
1、在校期间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并且表现优秀;
2、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和实习活动,并且表现突出;
3、通过经济类、管理类、法律类、IT类、外语类等专业证书的全部或部分考试;
4、获得校内外奖项或荣誉。
四、评审步骤
根据奖学金评选工作要求,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及初选工作,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
(一)申请及初审阶段
1.各学院须成立评审领导小组,根据“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
2.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各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分配的名额和申请学生的情况组织初评,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奖学金推荐学生材料,于4月2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稿送至党委研工部(行政楼212)。研工部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学生情况进行审核评定,最终推荐2名研究生候选人参加学校总评。
(二)复审和决赛阶段
1、学校和泰隆银行成立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入围初评的名单进行复审,最终确立16名入围决赛的候选人。
2、学校召开评审会,对入围候选人进行决赛,决赛形式另行通知。评审领导小组现场当场打分,并按1:1名额比例公布评选结果,确定最终奖学金的名单。
五、推荐名额分配
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 |
推荐名额 |
1 |
财政税务学院 |
1 |
2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3 |
会计学院 |
1 |
4 |
金融学院 |
1 |
5 |
工商管理学院 |
1 |
6 |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
1 |
7 |
经济学院 |
1 |
8 |
法学院 |
1 |
9 |
外国语学院 |
1 |
10 |
数据科学学院 |
1 |
11 |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
1 |
合 计 |
11 |
联系人:宋思圆 联系电话:0571-87557136
邮 箱:yjs@zufe.edu.cn
六、其他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遵照浙财大学〔2017〕6号文件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与职责。在评比过程中若发现获奖者中有弄虚作假等重大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追回所发奖金,并由学校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财经大学“泰隆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