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各位研究生导师:
根据浙财大工商〔2014〕11号文件及科研处11-13年度科研年鉴中核定的高质量工作当量,现预公布14级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如下(如学校有新规定,将按新规定重新调整导师招生名额):
见附件
上一条:关于校对2015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拍摄2014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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