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各位研究生导师:
根据浙财大工商〔2014〕11号文件及科研处12-14年度科研年鉴中核定的高质量工作当量,现预公布15级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如下(如学校有新规定,将按新规定重新调整导师招生名额).
上一条: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关于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校对2015届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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