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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2009级课程期末考核的通知

2012年11月05日 09:21  点击:[]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2009级课程期末考核的通知

[日期:2012-10-30] 来源:浙财院教通〔2012〕73号  作者:

各二级学院(部)、学生各班: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09级课程课堂教学工作将于第9周结束,考核时间安排在第10周进行,现将有关课程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部)严格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教学工作规范》和《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的各项规定组织课程考核工作。

2课程考核可采用闭卷、开卷、口试、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具体由课程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批。采用非闭卷考核方式的课程,需报教务处备案。

3、本次课程考核工作由各课程所在二级学院(部)负责安排,所有考场及监考安排均须在112日前报教务处,并通知到学生和监考人员。考试要求隔位就坐,需申请教室的请与选课中心联系。

4、对拟取消课程考核资格的学生,请任课教师于112日前填写《取消课程考核资格认定表》(教务内网表格下载栏下载)交课程归属二级学院(部),课程归属二级学院(部)签署意见后,及时通知任课老师和有关的学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5、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需办理缓考手续,在缓考课程期末考核前填写《浙江财经学院课程缓考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有效,考试后提交的申请无效。未申请或申请未准而不参加考试的,作旷考处理。

6、因选课数量多而无法充分准备所有课程的考试,允许申请一门课程放弃考试。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提交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课程考核前两周,考试后提交申请无效,未申请或申请未准而不参加考试的,作旷考处理。

7、监考教师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在开考前向学生重申考场纪律,学生须严格遵守《浙江财经学院考场规则》,如有违纪,将按《浙江财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8网上成绩录入及成绩单报送参照《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录入及成绩单报送的通知》(浙财院教通201243号),网上成绩录入时间:20121112日至2012112024:00止。

 

                                  

     

                                                     教务处

201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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