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配合绩效工资实施和推进浙财院人事二级管理工作,浙财院修订了《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考勤请假暂行规定》(修订稿)和《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稿),现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讨论,并将修改意见书面盖章后于10月31日前交人事处或发电子邮件gzgl@zufe.edu.cn(联系人:吴娇娇,行政楼304室,电话87557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