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各部门、各单位:
为配合绩效工资实施和推进浙财院人事二级管理工作,浙财院修订了《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考勤请假暂行规定》(修订稿)和《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稿),现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讨论,并将修改意见书面盖章后于10月31日前交人事处或发电子邮件gzgl@zufe.edu.cn(联系人:吴娇娇,行政楼304室,电话87557037)。
上一条:有关2012级《管理学科导论》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2年度浙财院一类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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