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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首届“财大四载,师恩永在—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的通知

2014年06月05日 09:56  点击:[]

    “饮其流者怀其源,学其成时念吾师。”为感恩母校、感念师恩,增进师生间沟通和联系,学校决定在毕业生离校前夕开展“财大四载,师恩永在——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以下简称“好老师”)评选活动。该活动旨在以毕业班学生的视角深入挖掘我校受欢迎的教师典型,集中展现我校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在全校范围深化教书育人理念,激励广大教师以学术造诣和人格风范引领学生全面成才成长。

    一、评选对象

    “好老师”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已满三年的专任教师,主要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参评教师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

   二、评选条件

    推荐为“好老师”的候选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学工作规范和师德规范,近四学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二)教书育人,关爱学生,言传身教。正确引导学生全面成才,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望,深受学生爱戴与信赖。

    (三)积极开展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高,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所授课程深受学生欢迎,工作业绩突出。

    (四)近三年学评教成绩均为90分以上。

    三、评选机构

    学校成立校评选组织委员会,作为活动的领导机构,组委会主任由校党委副书记王宇航担任,副主任由副校长卢新波担任,委员由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党委学工部、纪检监察室、工会、人事处、校团委、校督导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学院成立由总支书记担任主任,学院相关领导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学院评选组织委员会,负责本学院评选工作的宣传发动、候选人提名、统计汇总、候选人推荐等工作。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时间:2014年5-6月份。

    (二)评选名额:入选教师总人数不超过10人,其中双肩挑教师比例不超过10%。

    (三)评选程序:评选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1.宣传动员阶段

    评选组织委员会发布评选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各学院(部)党总支结合单位实际,通过网站、微信、短信、QQ、班会等方式宣传本届“好老师”评选工作,在全院(部)范围内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2.候选人提名阶段

    (1)按照各学院(部)专任教师总人数(含双肩挑教师)3%的比例将推荐名额分配到学院(见附件2),全校共推荐19名教师为“好老师”候选人。

    (2)各学院组织毕业生对四年中的授课教师进行提名投票,参加投票学生数超过毕业班总人数2/3,提名有效,每名同学限投3票,多投或少投均无效。

    (3)学院对各班级投票数进行汇总,按照“得票率=得票数/所在学院投票学生总人数”的公式计算每位教师得票率,根据得票率高低将推荐教师名单报学校评选组织委员会,同时提交投票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如遇两名或两名以上的教师得票率相同,由所在学院讨论后根据教师综合情况推荐人选。

    (4)思政部、体军部根据评选条件及综合情况推荐本部门教师报学校评选组织委员会。

    (5)候选人确定后由各学院(部)提交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4)及电子生活照一张,全校评选开始前在校园内网统一公布,每位候选人准备5分钟的口头介绍。

    3.全校评选阶段

    (1)每个学院推荐50名毕业生为评选代表,全校评选开始前在网上浏览候选人的事迹材料。

    (2)校评选组织委员会召开全校毕业生代表评选会,根据19名候选人的事迹材料,结合候选人在评选会上的介绍进行投票。

    (3)校评选组织委员会汇总统计投票结果,确定当年度“好老师”人选。

    4.审核公示阶段

    学校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选出的“好老师”人选名单进行审核,在全校公示“好老师”称号获得者名单。

    五、奖励和表彰

    (一)获得“好老师”称号的教师,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给予每位获奖教师150个教学工作当量的奖励,并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时予以重点考虑。

    (二)学校将通过海报、报纸、网站等多方位宣传“好老师”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优良教风的形成。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工作时间安排表

    2.浙江财经大学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各学院(部)候选人名额分配一览表

    3.浙江财经大学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候选人投票汇总表

    4.浙江财经大学首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推荐表

     5.三年学评教成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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