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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实施工商学院2013级本科生综合导师制的通知

2015年04月17日 14:18  点击:[]

工商管理学院2013级及14级专升本全体学生: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综合导师制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于2013级学生(包括14专升本)第四学期实施综合导师制。导师的选配原则上由教师和学生实行双向选择,学生在认真了解导师的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基础上(具体资料见附件1),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志向及论文选题选择导师,原则上不能跨专业选择导师(市营、中美市营、市营专升本、物流各班可适当跨专业选择)。附件里有两张表格,一张为综合导师资料汇总,一张为学生志愿填写表格,每个学生可选择二个志愿在4月26日之前完成,并将自己的信息核对修改正确后填在附件2表内。汇总后由所在班级的学习委员汇总后于4月27日前将电子表通过工商学生群发给赵老师。每个导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5个,如人数超过则经导师调整后,再由学院分配给其他名额不足的导师,从而确定最终的导师名单,并上网公布,公布通知发出后, 原则上不再接受调整。

附件1:工商学院综合导师资料汇总表

附件2:工商学院学生志愿填写表

 

 

                                                     工商管理学院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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