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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二五”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10日 10:44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和学校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近期将组织开展“十二五”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校级中期评估工作。现就做好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的建设目标,项目所在学院要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对照专业建设方案与任务书,凝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总结专业内涵建设阶段性成果,梳理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成效,彰显专业特色。

二、验收对象

9个“十二五”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见下表)。

   

编号

专业名称

负责人

所在学院

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张哲

经济学院

2

金融工程

陈荣达

金融学院

3

工商管理

陈惠雄

工商学院

4

电子商务

姚建荣

信工学院

5

法学

李占荣

法学院

6

行政管理

郭剑鸣

公管学院

7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王衍

信息学院

8

经济统计学

李金昌

数科学院

9

会计学(国际化专业)

于永生

会计学院

三、验收程序和内容

相 关学院组织各立项专业对照省“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对项目中期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自我评估。重点检查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优化及达成、专业人 才培养方案优化及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工作和改革等方面的情况,并分专业撰写和填报《浙江省“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建 设项目中期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在此基础上,学校组织校内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项目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暂缓通过的专业应根据专家意见,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于检查后20天内将整改方案上报教务处。验收结果作为申报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暂缓通过的专业不得申报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

四、报送材料与时间要求

相关专业所在学院于2016108日前将各专业《总结报告》一式7份报送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稿报送至邮箱:wzhouf@zufe.edu.cn

 

附件:浙江省“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总结报告

 

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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