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各教职工:
根据我院(含城规学院)2013-2015年目标考核结果,学校给予5万元奖励。经与城规学院协商,原则上按照考核期间内教职工在岗时间发放,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发放额=总额/全体在岗总月份*个人在岗月份
特此公告!
如有异议,请联系:86735908 尤老师
86735803 鲍老师
工商管理学院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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