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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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本科生)|管理学院关于202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开题及答辩安排的通知

2026年10月26日

一、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内容

负责人

备注

1

2026年

11月30日前

学生在毕业论文系统提交毕业论文选题及思路

综合导师

各专业组织审题

2

12月30日前

学生在毕业论文系统提交开题报告,

导师在系统里进行审核通过

综合导师


3

2027年

1月11日-20日

各系自行组织第一次开题答辩

答辩小组

学院配合安排时间、地点及后勤

4

3月2日-5日

第二次(一辩未通过学生)开题答辩

综合导师及

答辩小组

学院配合安排时间、地点及后勤

5

4月6日前

毕业论文初稿上传论文系统

综合导师

在毕业论文系统中进行指导

6

4月19日-25日

毕业论文上传定稿,经查重

检测率≤20%、AIGC检测疑似度≤30%

的毕业论文可参加第一次答辩

答辩小组

给出答辩成绩并录入毕业论文系统

7

4月30日前

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提交

毕业实习登记表、实习计划安排、

8周毕业实习周记和打卡、

实习单位反馈表、实习报告提交

综合导师

负责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里修改、

评阅给出意见和实习成绩

8

5月14日前

要求同上,第二次答辩

(一辩未通过和直接进入二辩)

答辩小组

给出二辩成绩并录入毕业论文系统

9

答辩完成后需在毕业论文系统内单独上传修改后的毕业论文最终稿和最终的检测报告

二、要求

(一)选题

1、选题必须符合本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学科的特点,有助于发挥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选题应着重考虑与实践基地、科研和教学相结合的课题,坚持“真题真做”。

2、毕业论文题目一般由综合导师拟定或学生与指导教师共同商定。学生撰写论文写作提纲并在论文系统中上传供导师审核。

3、毕业论文选题需不断进行更新,综合导师对选题质量进行监督,防止题目过陈旧、过大以及过于集中。

4.指导教师出题与学院审核选题时,须落实审核评估关于“来源于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0%”的要求。

(二)开题报告

1、毕业生需按规定完成开题报告。未完成开题报告者,不得安排论文(设计)写作。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的撰写格式规范参见《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学生开题报告经开题答辩组长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环节。

2、开题答辩通过之后选题原则上不可更改,如指导教师认定需要修改的,则需由学生提交申请报告,由指导教师认可签字,并重新参加开题答辩。

3、开题答辩结束后,各答辩小组组长须将开题成绩录入论文系统,并将书面的开题记录单上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三)论文撰写

1、毕业论文系统进入路径:学校信息门户—常用应用-毕业论文系统。论文系统使用指南见附件1,毕业论文规范相关材料见附件2。

为保证时间进度,凡未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里提交材料的毕业生,不能进入下一流程。毕业论文定稿需进行检测查重和AIGC检测,查重方式参照学校“关于开展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自查工作的通知-教务处”毕业论文附件的形式上传论文检测报告符合要求的论文(检测率≤20%),AIGC检测疑似度≤30%。经导师评价同意后才能进入答辩环节。综合导师、评阅老师和答辩组老师分别在系统里进行相应的操作,并最终给出答辩成绩。

2、我院202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以12000字为最少字数要求;全部材料撰写要求及格式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答辩结束后需上交3项书面材料:

(1)学生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请见附件5)

(2)学生及导师亲笔签名的论文检测报告

(3)学生及导师亲笔签名的AIGC检测报告

3、答辩结束后,论文主要结构及内容原则上不予大范围修改;

4、答辩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论文,检测率≤15%和AIGC检测疑似度≤20%的优秀论文经评审后可推荐为院级优秀毕业论文,并按学校规定,可再择优推荐按毕业人数的1.5%左右至校优。

5、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的专业型人才,提高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和创新活动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参与各种科研项目及实践创新活动,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学校制定了《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办法(试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按办法申请替代毕业论文,详见附件3。

6、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附件4)的规定,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检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学校将同步开展校内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抽检比例不低于3%,对往年抽检出现问题的专业适当加大抽检力度。如查实毕业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将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上述要求希望我院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教学办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