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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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本科生)|关于管理学院2023级本科生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2026年08月30日

管理学院2023级全体同学: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2026〕340号)要求,为规范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报名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管理学院2023级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文华学院创新班)。

二、推免依据

此次推免工作将根据学校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细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

三、申请推免的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勇担时代使命,能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二)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能够胜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优秀。按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修完前三学年培养方案中的所有必修课程;所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总学分的 80%,无不及格记录,所有课程成绩均以首考成绩为准,校推免工作启动时,课程有缓考的,按0分计算。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原则上应在同培养方案专业前20%以内(不含性质为第二课堂、第三课堂、通识选修、短学期的课程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实践环节/平台课程)。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专业素养、科研潜质和发展潜力。

(四)外语水平优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五)境内外高校交换学习经历所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在总成绩单中显示,但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范围。

(六)解除处分的学生不纳入申请推免生范畴。

四、推免综合成绩评价方法

对于满足推荐基本条件的推免对象,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制定推免综合成绩评价办法。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相加组成,总分上限为6分。所有参加推免遴选的学生均需参加学生所在同培养方案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具体评价方法如下:

(一)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不含性质为第二课堂、第三课堂、通识选修、短学期的课程及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实践环节/平台课程),以各门课程首考成绩为准,总分上限为5分。

(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范围包括科研成果、科技竞赛获奖、体育竞赛获奖、艺术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服务、学生组织任职履职、学生荣誉称号等素质项目。素质评价成绩为各类素质加分之和,总分上限为 1 分。学生在同一类目中有多项加分时,仅取最高项,不累计。加分项认定截止日期以具体工作通知为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刊物、赛事,从严审核认定。

1.科研成果。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校内导师第一作者)且以浙江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浙江财经大学中外文学术期刊定级管理办法》认定的二级及以上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一级A加1分,一级B加0.8分;二级A加0.5分,二级B加0.3分,加分上限为1分,有多篇成果的论文,就高只认定一项。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校内导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2.科学竞赛获奖。代表浙江财经大学参加《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规定的创新创业类竞赛或本科生学科竞赛,国A级获得三等奖(或相当奖项)及以上奖项,国B获得二等奖(或相当奖项)及以上奖项,可获得加分资格;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团队,自然排名前三的我校在籍本科生,可获得加分资格;“挑战杯”专项赛赋分赛事范围由学校推免遴选委员会讨论决定;学科竞赛获奖团队,队员必须全部为我校在籍本科生,团队自然排名前三的队员,可获得加分资格。加分上限为 1分,加分分值见细则内附件1。

3.体育竞赛获奖。在重大体育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加分上限为1分,加分分值见细则内附件2。

4.艺术竞赛获奖。在重大艺术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加分上限为0.8分,加分分值见细则内附件3。

5.参军入伍服兵役。对于本科阶段应征入伍服兵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加0.1分;在服役期间荣获嘉奖、“四有”优秀士兵嘉奖加0.2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加0.5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招生报名条件的,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6.社会服务,包含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本科期间累计志愿服务小时数≥300小时(以“志愿汇”平台数据为准,不与“优秀青年志愿者”重复加分)或者在学校认定的国际组织(以外交部国际和地区组织专栏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主办的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名单信息为准,实习期间有具体的实习岗位和明确的工作职责)实习四周以上的学生可加0.1分。

7.学生组织任职履职。校院两级团委和相关部门正式聘任的学生干部,原则上担任一个学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按以下标准加分:校院团委学生副书记、校院学生会(自管会)主席团成员、校团委学生部门(含艺术团、园区)主要负责人,加0.2分;校院团委(学生会、自管会)部门负责人、校级其他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加0.1分。

8.学生荣誉称号。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学生荣誉称号的,按照以下标准加分:青年五四奖章,向上向善好青年,高校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获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省级特别推荐资格,加0.3分;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勤工助学之星,加0.2分;参加微党课、思政微课比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可加分,其中一等奖加0.2分,二、三等奖加0.1分。其他省级及以上荣誉须经学校推免遴选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加分,加分上限为0.3分。

五、推免名额

管理学院本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为17人,根据《细则》对名额进行分配。

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专业名称(同培养方案)

固定名额

竞争性名额

工商管理

2

4

人力资源管理

2

市场营销

1

供应链管理

1

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

3

电子商务

2

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

合计

12

5

六、组织实施流程

(一)学生申报:申请时间是2026年8月30日—2026年9月2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管理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综合素质材料,各类佐证材料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期刊以正式出版为准(网络首发或在线出版不予认定),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等情况,学生须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申请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申请学生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综合素质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表》里的签字部分必须手签后扫描或拍照转为电子版,所有电子版材料在申请时间内打包发送到邮箱:jiangyang@zufe.edu.cn,开学后上交纸质材料。

(二)审核

管理学院推免遴选分委员会进行初审、考察,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学业成绩高低排序;若学业成绩仍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科研成果、科技竞赛获奖、体育竞赛获奖、艺术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社会服务、学生组织任职履职、学生荣誉称号),同时按实际推荐名额1:0.5比例上报候补名单。

(三)公示

管理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管理学院提出,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推荐意见和《浙江财经大学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情况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遴选委员会办公室。

七、其他注意事项

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一)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处罚和各级纪律处分者;

(二)未能按时毕业,或未能按时取得学位者;

(三)已被接收单位录取,再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四)申请国(境)外研究生者;

(五)经查实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学院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将立即报学校推免遴选委员会核实处理,有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571-87557118,13858141532。


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推免遴选分委员会

2026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