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教务通知  >>  正文

教务通知(本科生)|管理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暑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6年07月03日

各位综合导师、各年级各班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实践教学管理,着力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切实提升实践育人质量,持续深化“K+MAQ”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自2025—2026学年暑期起,试点启用“浙江财经大学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对实践教学过程实施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应坚持“立德树人、安全第一、质量为先”的原则,依托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实现实习任务下达、实习大纲上传、实习计划提交、过程管理、材料提交、成绩评定等环节全流程数智化管理,确保全过程可监控、可追溯、可评价。

二、计划与组织

1.学院统筹与方案制定。各学院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制定具体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包括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统筹实习基地建设、师资配备、过程监管与考核评价,确保实践教学有序开展、全程可控。

2.基础设置与角色职责。学院在开展实践教学前,应通过浙江财经大学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前置工作,具体角色工作职责如下:

(1)教学秘书:实习任务下发、实习大纲上传、实习计划提交、实习指导教师分配、实习基地维护、实习岗位发布、填写统计报表等。

(2)指导教师:签到考勤管理、实习过程指导、批阅实习过程材料(周日志等)和实习报告、实习成绩评定等。

(3)学生:个人信息维护、选择实习岗位、填写实习登记表、签署安全承诺书、每日签到考勤、提交实习过程材料(周日志等)和实习报告、提交成绩鉴定等。

具体操作详见《浙江财经大学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快速使用指南》(附件1)。

3.安全教育与风险防控

(1)安全教育:各学院须在学生开展实践教学前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在系统内签订《浙江财经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安全承诺书》,明确安全责任人和应急处置流程。

(2)保险覆盖:所有赴校外实践教学的学生必须购买保险,未购买保险者不得派出,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3)过程监管:依托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严格执行“每日签到、每周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动向,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实践秩序稳定。学生在实践教学期间必须每日签到打卡,方可获得学分,购买的保险方可至学院报销。

三、内容与形式

学生根据选课情况,由各任课老师安排具体的实践教学内容。按以下形式完成相关任务:

1.学生选择《专业实践(1)》、《专业实践(2)》课程的,可以采用由两人或三人(最多不超过三人)组成的小组的形式或个人的形式。

2.学生选择《经济社会调查》、《专业调查》课程的,可采用以下两种形式来完成:

(1)学生在专业教师或辅导员的指导下,完成经济社会调查或专业调查。其中,专业调查应围绕行业发展、技术应用、岗位需求、专业前沿等主题展开。调查可以采用由两人或三人(最多不超过三人)组成的调查小组或个人的形式。

(2)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若其主题、内容与《经济社会调查》课程教学目标相符,可申请以此替代该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每支队伍学生不超过6人。最终提交的调查报告格式、内容应符合本通知及学院要求,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四、报告内容与质量要求

(1)报告是学生对调查问题的系统性思考,是考核学生调查效果的依据。调查报告要求内容真实、文字流畅,特别是要对调研的情况进行理性的思考与分析,必须为本人或小组独立完成的原创成果,引用部分须规范标注。学校将对报告进行查重检测,文字复制比过高的将按学校学术规范相关文件处理。实践报告按学院具体要求写作,其中,专业调查报告应突出专业性,强调对专业领域内特定问题、现状或发展趋势的分析与探讨。

(2)以个人形式完成的社会调查,由个人完成调查报告,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以小组形式完成的社会调查,由小组成员共同完成调查报告,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须在报告附页中注明小组各成员的分工情况。专业实践与专业调查要求见学院发布的具体方案。

(3)调查报告、专业实践的封面参见《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经济社会调查封面、专业实践1、专业实践2、专业调查封面》(附件2),调查报告撰写格式参见《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经济社会调查报告撰写规范》(附件3),优秀调查报告示例参见《优秀调查报告示例》(附件4);专业实践与专业调查格式按学院要求。

五、具体任务安排与时间节点

六、指导与考核

1.各学院应选派业务熟悉的教师担任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所带同年级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0人,集中实习比例须达到5%。指导教师按照实践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指导任务,定期与学生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调查和专业实践,指导学生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

2.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与督查,负责对学生提交的调查报告和实践报告进行指导及评阅,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成绩,并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经济社会调查评阅单、专业实践1、专业实践2、专业调查评阅单》(附件5),成绩纳入学分考核和管理。指导教师应特别加强以小组形式进行实践教学的考核,根据各小组成员完成的实际工作量的大小及效果,考核小组各成员的个人成绩。

七、学生守则

1.遵纪守规,严守底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实践教学单位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诚信,严禁虚构经历、伪造数据、代写代交或抄袭他人成果,违者按学校学术不端相关规定处理。

2.安全第一,及时上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交通、住宿及生产安全规范。遇突发事件(伤病、纠纷、灾害等)须在第一时间(24小时内)向指导教师报告,并配合处置。

3.执行计划,定期沟通。严格执行学院审定的实习计划,不得擅自变更地点或内容。每周至少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一次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4.材料真实,按时提交。实习日志、调查报告等材料须为本人(或本小组)独立完成,对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学校将统一进行查重检测,复制比超标或弄虚作假者,本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提前请假,流程合规。因病因故无法参加或成绩不及格者,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经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后方可调整,由学院另行安排实践并考核。

八、特殊情况处理

1.学生在实践期间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重大损失、与接收单位产生法律纠纷或遭遇不可抗力,必须第一时间(24小时内)向指导教师和学院领导报告,学院应及时协调资源,启动预案,妥善处理,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备。

2.因特殊原因需变更或退出实践的,学生需提前提交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后方可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教学办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