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财大〔2019〕145 号)规定,现拟对我院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所得学分少于教学方案规定最低毕业总学分,并且未申请延长学制的学生吴承宇(学号:190110890118)、刘洪帆(学号:200120430215)作结业处理,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
学生本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管理学院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13858141532。
管理学院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