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和《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2015〕95号,附件1)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范围
1.考核对象为我校2020-2021学年在编的专任教师。申请免考核的教师应填写《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免考核申请表》(见附件2),报人事处审核、教务处备案。
2.考核时间范围: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考核要求
1.各学院(部)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2015〕95号)制定本学院(部)的学年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应经适当形式讨论通过并正式发文。
2.各学院(部)可在考核细则中自主设定本学院(部)的本科课程教学学年最低课时数标准,但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课时数标准。
3.教师在东方学院、MBA学院等单位所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其认可问题由各学院(部)自主决定。
4.各学院(部)完成全部考核工作后,将《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送交教务处。联系人:欧震远,联系电话:86738581(89581),地址:行政楼129室。
5.涉及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考核方面的问题,各学院(部)可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
 
  
   
    | 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负责事宜 | 
  
  
   
    | 人事处 | 张 斌 | 87557316 | 免考核资格审定工作 | 
   
    | 教务处 | 李秋伶 | 87557068 | 本科生课程教学工作 | 
   
    | 教务处 | 孙 静 | 86738591 | 教学建设、改革工作 | 
   
    | 教务处 | 邵国维 | 87557073 | 本科生实践教学工作 | 
   
    | 教务处 | 黄佳棋 | 87557073 | 本科生学科竞赛 | 
   
    | 教务处 | 何晶晶 | 87557055 | 师资互聘工作 | 
   
    | 教务处 | 欧震远 | 86738581 | 本科生学评教工作 | 
   
    | 研究生院 | 施淑珍 | 86757173 | 研究生教学工作 | 
   
    | 科研处 | 何裕华 | 87557161 | 科研工作 | 
   
    | 资产处 | 赵李冰 | 86735773 | 教学实验室建设 | 
   
    | 团委 | 徐艳妍 | 86735793 | 学生创新项目 | 
   
    | 创业学院 | 徐潇寰 | 87557147 | 创新创业竞赛 | 
  
 
 
三、日程安排
 
  
   
    |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时 间 | 
  
  
   
    | 1 | 启动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 |  7月1日 | 
   
    | 2 | 各学院(部)修订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学院(部)考核工作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执行。 | 7月15日前 | 
   
    | 3 | 各学院(部)核对应考核教师名单,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同时办理教师免考核申请,汇总后报人事处(行政楼306室)。 | 7月15日截止 | 
   
    | 4 | 相关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资产处、团委等)完成2020-2021学年有关教学数据的整理和汇总工作,并提供查询。 |   7月1日-9月20日 | 
   
    | 5 | 各学院(部)完成基础数据和基本信息的核对 |   9月4日-9月30日 | 
   
    | 6 | 各学院(部)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考核结果院(部)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    10月8日前 | 
   
    | 7 | 各学院(部)将《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送交教务处 | 10月8日 | 
   
    | 8 | 对全校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 |  10月 |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
2.20-21学年工商管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3.工商学院实习基地建设业绩分评分标准(修订稿)
4.工商管理学院免考核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