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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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持续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纠治“四风”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31日 16:26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纪发〔2019〕7号),12月24日,省纪委召开了全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工作的视频会议,就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各二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抓好元旦、春节、寒假期间纠治“四风”正风肃纪的工作,做到及时研究部署、强化纪律教育、紧盯关键少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压力传导到底,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能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各二级纪委要坚持严字当头,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严查严办,以“零容忍”的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二、突出工作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各二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内部场所、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公款支出费用报销、津贴补贴福利发放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防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问题的发生。要针对易发多发问题正风肃纪,针对顶风违纪问题深挖细查。各二级党组织要在2020年2月20日前针对违规收送“烟票”等礼品礼金问题开展专项自查自纠;节日期间,各二级纪委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问题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

三、坚持纠树并举,强化自觉自律。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进党员干部“不想”的自觉自律,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持续用力纠“四风”、树新风。各二级单位(部门)要把解决问题和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强化约束。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作用,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树立正确导向。

请各二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按下列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1.《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2020年2月2日前报送;

2.《违规收送“烟票”等礼品礼金自查自纠报告表》(见附件4),2020年2月20日前报送。

联系人:纪检监察室 冀磊

联系电话:0571-87557368

电子邮箱zjjs@zufe.edu.cn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纪委

                                2019年12月31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举办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巡回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综合情况通报》的通知(浙财大纪〔20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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