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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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2019年11月17日 12:30  点击:[]

浙财大纪〔2019〕6号

各二级纪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

近日,浙江省纪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纪委有关通知要求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浙纪明电〔2019〕10号),对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全会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校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各二级纪委、各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政治监督,通过专题学习会、研讨会、个人自学等形式,确保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传达到位、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全会精神落地见效,将全会部署转化为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

请各二级纪委、各纪检委员于11月20日前将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情况(电子形式)报纪检监察室朱莹老师。

联系电话:86754555

电子邮箱:zjjs@zufe.edu.cn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纪委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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