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财经战略”对研究生人才培养的任务要求,鼓励我院研究生积极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详见附件)
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