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办公室:
经教师申报、学院党政联系会审定,成立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院级研究所(中心),名单详见附件。
以上院级研究所(中心)自成立之日起,学院将严格依照《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院级研究所(中心)管理办法》(浙财大管院〔2025〕5号)进行管理。原于2022年4月2日成立的8个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级研究所不再继续保留。
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
二O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