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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对象的通知

2020年05月18日 12:06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通知(浙教办函〔2020〕96号)的有关精神,浙江省教育厅将在全省高校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人作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根据上级部门精神,高校校级领导原则上不推荐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及工作要求

推荐名额: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

工作要求:为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推荐部门按照附件1报送的要求,在5月20日中午12点前(需加盖部门公章)报送人事处(行政楼303),电子稿发送至rcgc@zufe.edu.cn,联系人:章琳  毕岩智  ,联系电话:0571-86732598。


附件1: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doc

附件2: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

附件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doc

附件4:2020年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一览表.docx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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