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工党支部、各系、团委:
根据《关于做好浙江财经大学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将于2026年12月上旬召开。经学校分配,我院应推荐正式代表13名,其中女教职工代表11名、女学生代表2名;学院党委可向学校推荐第二届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候选人初步人选1-2名。为切实做好代表和执委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享有公民权利的女性。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教师代表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在学院教学、科研、服务、管理中积极建功,成效显著;学生代表思想上积极上进,在日常学习和实践中表现优异,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热爱、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积极反映妇女意愿,在女性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望,且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
(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近5年内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
二、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女教职工代表分配名额,以各系(部)女教职工实有人数为基数测算,全院66名女教职工共分配女教职工代表候选人名额11名,具体见附件1。女学生代表2名,由学院团委按条件和程序另行组织推荐,不占各系(部)名额。
三、推荐程序
(一)各系(部)在各教工党支部领导下,按照分配名额和代表条件,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系(部)党政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二)推荐人选要兼顾职务、职称、学科、年龄等因素,注重推荐一线教学科研骨干,确保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推荐人选须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教职工用表,附件2),经所在系(部)党支部审核、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取得正式代表资格。
四、材料报送
请各系(部)于11月2日(星期一)16:00前,将代表登记表(附件2)、代表名册(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邱夏处。学院党委审定后,统一报送学校工会、妇联。
联系人:邱夏,联系电话:0571-86754636。
五、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要充分认识召开学校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把代表和执委候选人推荐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把好政治关、资格关、廉洁关,凡不符合代表条件或近5年内有违纪违法情况的,一律不得推荐。
(三)要严守时间节点,按时报送材料。因系(部)原因延误报送、影响学院整体进度的,由所在系(部)负责。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