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6年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于2026年10月下旬至11月组织开展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学校“新财经战略”,以“党建引融”为主线,与学院基层党支部设置优化调整工作相衔接,进一步优化党支部设置,选优配强党支部委员会班子,推动党建与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服务深度融合,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促进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换届范围
全院任期届满的党支部。我院各党支部于2023年5月完成集中换届,本届任期已届满,均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2026年10月优化调整(参见浙财大管理党〔2026〕13号《关于优化调整基层党支部设置的通知》)中新设立或更名的党支部,一并按程序组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如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按规定报学院党委审核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准,提前或者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三、党支部委员会组成和支部书记人选
(一)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3—5名委员,其中书记1名;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委员会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每届任期3年。
(二)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其他党支部委员应为正式党员。
(三)教师党支部书记须符合“双带头人”条件,原则上由学科、专业、系等党员负责人担任,积极推动副高及以上职称“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全覆盖,鼓励学院高层次人才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创新设置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应同时兼任所在团队或项目的行政职务或业务负责人,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学生党支部书记应注重从优秀年轻干部、优秀辅导员、班主任、优秀研究生党员中选拔。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对照附件1中明确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
(一)11月3日前,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形成书面请示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于11月5日前批复。
(二)11月8日前,召开支委会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项,组织酝酿、推荐提名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人选。
(三)11月13日前,完成党员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包括起草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确定大会议程和选举办法(草案)等。
(四)11月17日前,向学院党委呈报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委员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学院党委于11月19日前批复。
涉及教师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学院党委将对教师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信息、政治表现、教学科研业绩、党务工作经历及“双带头人”条件等进行审查,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协商沟通后研究确定。
(五)11月20日前,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六)11月28日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随后及时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明确其他委员分工。选举要严格按照党内选举办法和程序进行,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七)11月30日前,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情况报学院党委审批。
(八)12月2日前,学院党委对选举结果作出书面批复,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九)12月4日前,各党支部完成换届材料整理归档和工作交接,学院党委汇总各党支部换届情况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党建引融”落地见效的关键环节。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梳理本支部党员分布,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谋划,把换届选举工作抓紧抓好。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原则性、政策性强,要严格落实换届请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批、选举结果报批备案等环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规范操作,不得擅自简化程序或变通操作;支部设置调整和换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与学院党委沟通。
(三)配强班子,提升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党员骨干担任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支部委员会,切实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严明纪律,加强监督。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可能出现的各种错误倾向和不正之风;加强对候选人推荐、选举实施、结果报批等环节的监督,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五)把握进度,及时报送。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环节工作,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换届;换届选举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和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联系人:邱夏 联系电话:0571-86754636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党委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