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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管理学院2024年下半年发展对象确定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06日 15:03  点击:[]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组织建设,培养和发展高素质的学生党员队伍,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员发展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开展2024年下半年发展对象确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基本条件

1. 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周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 对党组织有明确认识和强烈要求,政治思想表现好,有理想、有抱负,品质优秀,行为正派,模范遵规守纪,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群众中有良好声誉和影响力。

3.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满一年,已顺利通过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结业考试,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参加“党员之家”组织的学习交流与志愿者活动,其他各方面表现达到预备党员标准。

4. 学习要求,学习态度认真、积极,上学期修读必修课程无挂科现象,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50%,上一学期纯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5. 工作要求,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以身作则,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出色组织分配的完成各项任务,工作业绩表现良好。

6. 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自觉维护学校、学院安全稳定和良好环境。

7. 所在寝室卫生良好,成绩评定为B级及以上。

8. 发展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其中一二年级发展党员人数不低于总数的20%。

二、发展程序

1.公布发展对象推荐标准,满足标准的入党积极分子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

2.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3.支委会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班委、班级同学和室友等)的意见,召开群众座谈会;

4.支委会将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三、发展时间要求

1.各党支部需在11月15日16:00前按学校党员发展程序要求确定本次发展对象,将《管理学院发展对象情况汇总表》(附件2)发至邮箱qiuxia@zufe.edu.cn;

2.学院党委将于11月召开党委会对各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公示;

3.11月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时间大致为3天或24学时;

4.12月中旬前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5.12月底前学院党委审核各党支部接收的预备党员材料。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发展对象征求意见表

附件2.管理学院发展对象情况汇总表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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