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做好管理学院2024年上半年预备党员发展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基本条件
1. 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周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 对党组织有明确认识和强烈要求,政治思想表现好,有理想、有抱负,品质优秀,行为正派,模范遵规守纪,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群众中有良好声誉和影响力;
3.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满一年,已顺利通过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结业考试,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参加“党员之家”组织的学习交流与志愿者活动,其他各方面表现达到预备党员标准。
4. 学习要求,学习态度认真、积极,上学期修读必修课程无挂科现象,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50%,上一学期纯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5. 工作要求,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以身作则,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出色组织分配的完成各项任务,工作业绩表现良好;
6. 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自觉维护学校、学院安全稳定和良好环境。
7. 所在寝室卫生良好,成绩评定为B级及以上。
8. 发展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其中一二年级发展党员人数不低于总数的20%。
二、发展时间要求
1. 各党支部需在5月27日下班前按学校党员发展程序要求确定本次发展对象,把附件《发展对象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发到邮箱1465159937@qq.com ;
2. 5月底学院党委将召开党委会对各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张贴公示;
3. 6月初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时间大致3天或24课时;
4. 6月份各党支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5. 6月底前学院党委审核各党支部大会接收的预备党员材料。
附件1. 支部讨论列入发展对象表决票
附件2. 发展对象班级民主测评表
附件3. 发展对象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