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政工纪 >> 党建阵地 >> 通知公示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党员“承诺践诺,岗位争先”的活动通知

2023年03月18日 20:47  点击:[]

各党支部:

为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决定在全院开展2023年党员“承诺践诺,岗位争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诺内容

党员承诺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党员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党誓词、《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员权利义务的规定和中央提出的“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等。二是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上级布置的任务等作出承诺。三是提出工作任务清单,各个岗位要履行岗位职责,带头争创佳绩。教职工岗位重点围绕加强教学科研、提高教学质量、服务群众、推动学院发展等方面做出承诺。学生党员重点围绕刻苦学习、竞赛比赛、修身养德等方面做出承诺。

二、方法步骤

1.作出承诺。党支部引导党员结合岗位职责,以正在做的事为重点作出公开承诺,承诺一般分为年度承诺和即时承诺,承诺内容分为共性部分和个性部分。年度承诺在年初根据全年工作提出,即时承诺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临时性任务或突发性事件提出。每名党员要认真填写《党员承诺践诺书》,由本人签字确认后,递交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作出承诺。

2.审核承诺。党员承诺的内容由党支部逐人逐条审核把关,并报学院党委备案;支委会成员承诺的内容,在党支部审核的基础上,于3月25日前报学院党委审核确认。对联系实际和岗位特点不紧不实的,要督促党员及时修改完善;对不符合实际的,要重新提出承诺事项。

3.公开承诺。党员承诺事项确定后,除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外,还要在微信、QQ、钉钉等工作群等进行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认真践诺。每个党员要强化践诺意识,认真做好各项承诺工作。党员个人践行承诺的进展、成效要及时报告党支部。党支部要为党员践行承诺建立“党员承诺”台帐,实行跟踪管理,对没有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党员要及时提醒和帮助,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党委

2023年3月18日

上一条:浙江财经大学委员会党校工商管理学院第四十八期学习班结业学员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工商管理学院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