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政工纪 >> 党建阵地 >> 理论学习 >> 正文

“以案为鉴,坚守底线”师德师风警示案例(一)

2024年10月21日 20:33 刘怡辰 点击:[]

202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要求坚持教师队伍党建引领,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

2019年至2023年,教育部先后十二次通报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85个典型案例,其中33例为高校教师。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始终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亮明对师德违规“零容忍”、严惩师德违规行为的坚定态度,引导广大教师自律自强,形成自觉践行良好师德、创造良好师风学风的校园环境,我院特别推出“师德师风警示案例”宣传专栏,整理部分高校发生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教职工以案为鉴,明确行为规范,坚守行为底线,加强自我修养,自觉追求高尚,责无旁贷地成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


教育部公开曝光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2019年篇

(一)南京某大学教师梁某学术不端问题。南京某大学教师梁某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违反学术规范,研究生在读期间抄袭、重复发表多篇论文,使用抄袭的论文作为自己的成果,在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学校党委(行政)对梁莹作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或退出有关人才项目的处分,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同时追究学校有关院系、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上海某大学教师姜某某学术不端问题。姜某某在发表的文章中抄袭他人成果,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姜某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停止两年内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取消两年内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三)郑州某学院辅导员叶某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郑州某学院辅导员叶某婚后和某学生保持2年不正当性关系。学校党委(行政)决定对叶某作出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取消该学院全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在教育系统点名通报。


(四)扬州某大学教师华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华某某以辅导毕业设计为由,约学生单独外出,在私家车内对学生有性骚扰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华某某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教师岗位,取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撤销所获荣誉称号、追回相关奖金,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五)天津某大学教师李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2019年5月31日,李某某通过微信对该校1名女学生进行言语骚扰,并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另一名女学生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李某某开除党籍处分,予以辞退并解除其劳动合同,依法撤销教师资格;该校党委对李某某所在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成学院做出深刻检查。


(六)湖南某学院教师刘某某私自收取并侵占学生费用问题。刘某某利用担任文史与法学学院学工办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的便利,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方式,私自收取并侵占该校学生学杂费和班费共计77万余元。学校将刘某某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刘某某执行刑事拘留。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免职等处分,根据司法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的处理结论,依法依规给予进一步处理。



请广大教师要以引以为鉴,进一步加强对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深入学习和准确理解把握,明确行为规范,坚守行为底线,加强自我修养,自觉追求高尚,带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上一条:“以案为鉴,坚守底线”师德师风警示案例(二) 下一条:深思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