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一流学科、校级重点学科所在学院:
为了解我校省一流学科及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浙江财经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浙财大[2013]116号)和 《浙江财经大学关于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浙财大[2015]224号),学校决定开展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进展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学科范围
6个省级一流学科,12个校重点学科。
二、检查时间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1.经费使用进度情况;
2.经费用于研究生培养的支出情况
四、检查方式及安排
(一)学院、学科自查 5月3日-30日
各学院和学科认真对照学科建设规划及经费使用计划,检查学科是否按财务相关规定使用建设经费,是否按计划合理使用建设经费,经费用于研究生培养的支出情况(根据浙财大[2015]224号文件,学科经费支持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的比例不低于10%),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撰写自查报告。
(二)学校检查 6月1日-15日
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听取学科检查情况汇报,形成反馈意见,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各学科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致力于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相互促进,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科建设水平。
2.请各学院、学科于5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稿、纸质稿(1份,学科经费负责人、院长签字)交研究生院。联系人:张健,电话:88515。
附件1.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告(提纲).doc
附件2.学科建设经费“研究生培养”支出情况表.doc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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