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生晨读和晚自习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自由晨读制度
1.晨读地点为学院楼115教室,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7:30-9:30(第四周开始)。
2.自由晨读参加对象为学院大一大二大三各班同学。
3.参加自由晨读的同学须带上本人学生证主动到学习部工作人员处登记,工作人员会依据每班的课程安排表加以核实。
4.必须保持晨读纪律,禁止在教室有吃早饭、睡懒觉、讲空话等违纪行为,发现一次在其登记时间中扣除2小时(0.1个德育分)。
5.对于登记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在其登记时间中扣除3小时(0.15个德育分)。
6.参加自由晨读的同学可每小时加0.05分德育分,每学年上限3分。
7.学习部负责对自由晨读的学风和纪律进行巡视和检查,并实行签到签退制(为方便统计,签到签退采用30分钟一个单位计时,遵循前七后八制)。
注:请于9:30及时取走自己的学生证,否则有刷分嫌疑。
8.各班同学的自由晨读情况将和班级年终评优、学生评奖评优、德育加分相挂钩。
9.本细则经公布之日起正式试行,未尽事宜或遇有特殊情况,由学院团委学生会学习部负责解释。
二、晚自习制度
1.时间:每周日至周四晚上18:30—20:30(第四周开始)
2.地点:管理学院学院楼
3.禁止在自习期间有吃零食、睡懒觉、随意讲话等违纪行为,发现一次将扣除班级德育分,并落实到个人。
4.由各班副班进行点名签到,如发现副班有包庇行为,将扣除其0.1分德育分,并取消评选优秀班干部的资格。学生请假必须于每晚6:00前报至班级副班处。副班每天于晚上6:15前统计好班级当天晚自习需要请假同学的名单,并将请假表格传至副班联系群,原则上晚上6:30之后不接受当天晚自习的请假申请。
5.每学期每位同学有3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晚自习请假不扣分的权利,超过三次每次扣0.1分德育分。
(1)因身体原因请假不参加晚自习需要提供医院证明后不进行扣分;
(2)因部门活动、参加相关竞赛原因请假不参加晚自习提供活动证明后不进行扣分。
6.凡上课后10分钟内进入教室者以迟到论处,超过10分钟及以上者均作旷课论处。考勤结果对应德育分如下:
(1)迟到一次者扣0.1分德育分;
(2)旷课一次者扣0.3分德育分;
(3)早退一次者扣0.2分德育分。
7.晚自习迟到旷课处理方式如下:
(1)迟到15次以上或旷课(早退)5课时(含)以上者,在原扣分基础上再扣5分德育分,学院给予公开通报批评;
(2)迟到25次以上或旷课(早退)10课时(含)以上者,学院予以公开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