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考试纪律,严肃处理考试违纪学生,是浙财院抓考风、学风、校风建设的有力措施。为了防止类似违纪事件的发生,现将一些违纪事件公布如下:
在2006届毕业前历年不及格课程重修考试中,金融学院02金融2班一位成绩优秀的同学替02金融1班一位同学考试,2人均被开除学籍。
在2007年12月22日的2007年冬季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工商管理学院04工商1班一位同学在考试中使用手机接收答案,被开除学籍。
在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期末考核中,工商管理学院07市营2班一位同学在考试中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受到记过处分。
在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期末考核中,信息学院05电子商务1班一位同学在考试中抄袭考前存储在MP3中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电子文本,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在2009年12月19日的2009年12月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08经济学班一位同学,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并擅自将答题卡撕毁,受到记过处分。
在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期末考核中,法学院08法学3班一位同学,将答卷向课桌右侧摊开让后排一位同班同学看,2人均受到记过处分。
在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期末考核中,工商管理学院09工程班一位同学,在考试中不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且对监考人员态度恶劣,受到警告处分。
在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期末考核中,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10经济学3班一位同学和工商管理学院09市营2班一位同学将处于开机状态的手机带入座位,2人均受到警告处分。
在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期末考核中,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10社保班两位同学,在考试中传、接答卷,2人均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2007年1月至今,浙财院共有98位同学在各类考试中违纪,其中:6人受到警告处分,1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68人受到记过处分,22人受到留校察看处分,1人受到开除学籍。根据相关规定,浙财院将在校内张榜公布违纪学生姓名和违纪情节,下发违纪处分文件将存入学生档案,因考试违纪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的学生将不能正常取得学士学位。
请广大同学认真学习和熟悉《浙江财经学院考场规则》和《浙江财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并从上述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沉着应试,考出真实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