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校风校纪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在学校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补充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适用于工商管理学院全日制普通 本科生。
第三条 综合测评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形成一个综合评价成绩,作为学生申报和评定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主要依据,同时,按照名次享有优先推荐就业的权利。
第二章 指标体系
第一条 学生综合测评指标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体育测评三项。其中德育分占30%, 智育分占60%,体育分占10%(其所有的比赛活动都须在2015年入学至2016年第二学年开学这段时间内进行,其余加分无效)。
第二条 学生各类加减分按项记入,本办法规定的加分值或减分值,均为未乘权数前的分值: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测评分*30%+智育测评分*60%+体育测评分*10%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三条 德育、智育、体育加减分的收集、统计工作由工商学生会学习部全权负责,监督审核工作由主席团、各部第一负责人组成的审核小组负责。
第四条 每次活动后,加分由各部相关负责人上报学习部,无统计存档的不予以加分。每学期末进行加减分汇总,由学习部操作,统计后,由审核小组、工作小组审核无误后公布评定结果,其结果由学习部存档管理。
第五条 为保证加减分的公平公正性,如果个人对加减分有异议,由班长/团支书/各部部长证明,提交加分审核小组,发现确有错误的在有效期内可以进行修改。
第六条 团委学生会具体活动加分由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制定(如纪检部考勤细则),报学院团委审核批准,方可生效。
第七条 本细则涉及相应证书、事迹等,需提供相应证书或相关有效证明,凡是竞赛类的加分以证书为准、凡是参加活动的加分以具体部门统计结果为准,荣誉证书复印件及证明和部门活动加分统计均以纸质版本上交学习部。
(注:校级及以上的竞赛类活动,以其下发的文件等级和荣誉证书盖章等级为准,其余涉及到竞赛类活动以院级具体通知为准,如在杭高校案例分析大赛、营销风情街等)
第八条 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参加公益服务的具体学生名单及时数、纪检部的考勤加减分、生活部的卫生检查加减分,每月汇总一次,学期末将本学期最终统计表发至学习部,计入德育分项目;学院其他各部门、社团组织的活动(经主席团批准拥有德育分加分属性的活动)结束后,及时将获奖名单上报学习部计入德育分项目;体育比赛获奖名单由体育部每月汇总存档,学期末将本学期最终统计表发至学习部,计入体育分项目。
第四章 德育分计分细则
第九条 德育测评分=德育基础分(70分)+德育行为加减分。
第十条 德育测评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确定的大学生行为规范作为标准,达到标准者,在德育测评时可得基础分,德育基础分为70分。
第十一条 德育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根据下列行为加分细则,以基础分为起点进行加分,加分总共不超过30分:
1、 荣誉奖励加分
组织单位 |
国家级 |
省级 |
校级 |
院级 |
个人 |
10 |
7 |
4 |
2 |
集体 |
6 |
4 |
2 |
1 |
注:各级荣誉奖励均应由该级组织批准,有正式表彰文件和荣誉奖励证书,同一学年同一荣誉称号限加最高分一次。军训、社会实践的荣誉加分减半。同一项目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取最高分,不累加。
2、各类德育比赛加分标准
奖项﹨级别 |
国家以上级 |
省级 |
校际 |
校级 |
院级 |
一等奖、第一名 |
10 |
7 |
5.5 |
4 |
2 |
二等奖、第二、三名 |
7 |
5 |
4 |
3 |
1.5 |
三等奖、第四至第六名 |
4 |
3 |
2 |
1 |
0.5 |
团体一等奖、第一名 |
7 |
5 |
4 |
3 |
1.5 |
团体二等奖、第二、三名 |
4 |
3 |
2 |
1 |
0.5 |
团体三等奖、 第四、五、六名 |
1 |
1 |
0.75 |
0.5 |
0.25 |
注:1)同一学年同一比赛项目,限加最高分值一次。集体项目由组织比赛单位、部门统一提供名单。集体项目获奖由组织单位根据项目成员贡献率提供加分名单(贡献率由项目负责人确定,若在规定时间内不上交相应加分名单,则视为所有人都按照平均分计)。
2)校级以下活动不设参赛奖(包括表演奖、鼓励奖),除主办单位专门设立该奖项,需证书证明。
3)各类比赛指的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学校正式组织的比赛,如ERP竞赛、辩论赛、演讲赛、书法大赛、十佳歌手、大学生英语竞赛等(不包含对抗赛、邀请赛和友谊赛)。
4)对积极参加活动的学生,活动组织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分,每次加0.5分,原则上每位学生一学年累计加分不超过一定限额,具体请看最后附页。
4、评为校级卫生A级寝室的寝室长加1.5分,寝室其他成员加1分。获得院组织的“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长每次加0.12分,寝室其它成员加0.1分,可累加。荣获院“优秀学风寝室”的寝室长加0.6分,寝室其他成员加0.5分。寝室加分以院生活部统计结果为准。
5、对见义勇为、热心公益事业、在外为学校赢得荣誉等行为,由各学院确认具体加分值。义务献血却因其他条件不符合致使未成功者一次加0.5分,义务献血成功者加3分,以献血证为准(四年限加一次)。参加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活动地址在校内每小时加0.05分,活动地址在校外每小时加0.1分,可累加(需除去中国志愿者证书的20个小时及校级优秀志愿者的100个小时)。(凡是参加校青协组织的志愿者活动的同学,请自行携带小时卡复印件至班级综测小组进行加分,班级综测小组统一收齐复印件后上交学习部进行存档,如发现舞弊现象,则视所有综测德育分加分无效)若参加的服务活动为省级的并获得相关服务单位表彰(有正式证书或证明)则加1分;本学年获得注册中国志愿者证书再加1分,本学年获得校际优秀志愿者再加1分。志愿者加分,上限3分。志愿者的校级红头文件通报表彰和校际优秀志愿者加分不计入该上限内。
6、受到校级以上通报表扬的学生,每次加2分,院级减半,原则上每位学生一学年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志愿者的表彰文件计入其中)。
7、纪检部自由晨读活动以及学风先进个人实行德育分加分制,此项具体以纪检部加分详细条例为准。
8、学生干部任职加分根据职务分为五级(每级包含职务另见备注),由学工部、宣传部、团委或各学院等主管部门根据以下考核结果下达加分通知书:
级别\考核结果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一级 |
8 |
6 |
4 |
二级 |
7 |
5 |
3 |
三级 |
6 |
4 |
2 |
四级 |
5 |
3 |
1 |
五级 |
4 |
2 |
1 |
注:1)同一学年担任多项职务限加最高分值一次,担任半年职务加分减半。
2)每学年期末组织主席团偕同志愿者管理中心对各职能中心主任、副主任,各服务队队长进行考核。
3)获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的主要干部在任职加分的基础上再加1分,其他干部再加0.5分;获院级先进集体的主要干部在任职加分的基础上再加0.5分,其他干部再加0.25分。两项限加最高分值一次。
4)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对学生干部考核,考核不及格者一律不加分。
5)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由办公室负责,寝室长的考核由生活部负责,班级内班团干部由班级自行考核,班委考于每年6月20日前上交组织部考核原始数据,党员之家由党员之家组织部考核后上交学习部,加减分名单由办公室、生活部、班干、组织部统计,最终上报学习部审核。
6)所有学生干部的考核需要满足一下结果:优秀20%,良好40%,合格40%,每项可以少于但不可多于该比例。(综测统计期间,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相应加分名单,则视为所有人都按照合格等级计)
第十二条 德育方面,达不到以下标准者,根据下列行为减分细则,以基础分为起点进行减分:
1、违纪处分减分(此分数由各班综合测评小组负责)
类别 |
通报批评 |
警告 |
严重警告 |
记过 |
留校查看 |
分值 |
-2 |
-5 |
-6 |
-8 |
-10 |
注:遵循院级减半原则。
2、集体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所在集体的班学生干部均按任职合格分给予相应扣分,其他学生均扣0.5分。各级通报、处分的扣分年限以相应各级组织处理决定发文之日为准,在当年测评时减分,多次违纪按当年处分之级别累计减分。
3、违反我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园区学工办、团工委视具体情况确定减分值,减分值为0.5—1分。寝室卫生不合格(脏、乱、差)、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电器,寝室长扣0.5分/次,其它成员扣0.25分/次,不设上限。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被评为C级卫生寝室的,寝室长扣2分,寝室其他成员扣1.5分;有一个学期被评为C级卫生寝室的,寝室长扣1.5分,寝室其他成员扣1分(扣分情况由生活部统计,在一学年内获得过C寝的寝室成员不得参与评奖、评优)。
4、在课堂考勤中,凡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者,以旷课论处)者,每次扣0.1分;旷课者每课时扣0.3分,代别人答到双倍扣分(具体为0.3*课时数*2);不遵守早读及晚自修纪律(自习课期间教室就餐、发短信、打电话)的学生将扣除0.1分;晚自习迟到扣0.1分/人次,旷课每课时扣0.3分/人次,假条未交做旷课一课时处理即扣0.3分/次(扣分情况由纪检部统计)。
注:涉及到在各部门负责活动加分的由各部门统计(除电子稿外,仍需一份纸质稿相关负责人签字后留学习部存档)统一交由学习部汇总,具体涉及加分见附表,附表未涉及到的加分由辅导员确定,由本人交由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统一登记。
5.评选上校十佳会长的会长按照校级荣誉减半加分,即加2分,十佳楼长、十佳层长等不计入荣誉加分。
6.综合测评成绩登记表以纪检部给予的名单为准(考虑纪检部参与各班点名),如有任何错记、漏记情况,请在学期进行时告知纪检部更改名单,否则视所有综测德育分加分无效。
第五章 智育分计分细则
1、智育测评分=学习平均成绩+智能加减分。
2、 学习平均成绩 = ﹛∑(每门课程成绩×学分)﹜÷总学分
其中课程指该学年所学课程(必修课+任选两门选修课,不含体育课)。补考及格按照60分计算,补考不及格课程选取两次考试高分计算(补考不及格课程按实际分数计算),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按零分计算。
3、 课程成绩分的计算采用百分制。五级计分制与百分制的换算标准如下:
优 |
良 |
中 |
及格 |
不及格 |
95分 |
85分 |
75分 |
65分 |
40分 |
课程成绩以当学年学业成绩表记载为准
第十三条 智育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根据下列行为进行加分:
1、各类智育比赛的加分标准和注意事项比照第十一条第2款的德育比赛加分标准和注意事项执行。
奖项﹨级别 |
国家以上级 |
省级 |
下沙高教园区 |
校级 |
院级 |
一等奖、第一名 |
10 |
7 |
5.5 |
4 |
2 |
二等奖、第二、三名 |
7 |
5 |
4 |
3 |
1.5 |
三等奖、第四至第六名 |
4 |
3 |
2 |
1 |
0.5 |
团体一等奖、第一名 |
7 |
5 |
4 |
3 |
1.5 |
团体二等奖、第二、三名 |
4 |
3 |
2 |
1 |
0.5 |
团体三等奖、 第四、五、六名 |
1 |
1 |
0.75 |
0.5 |
0.25 |
2、其他类的智育加分如下(以成绩单或网上公布成绩为证,以考试时间纳入学年进行加分,每个证书大学四年限加一次):
英语 (加分上限3.5分,除了竞赛类) |
大学英语六级425分以上者加3分,590分及以上再加1分(第二次考六级不加分) |
四级口语考试通过不予以加分 |
六级口语考试通过加0.5分 |
中级口译:笔试通过加1分,口试通过加1分 |
高级口译:笔试通过加2分,口试通过加2分 |
商务英语:初级通过加1分,中级通过加2分,高级通过加3分 |
雅思考试:高于6分低于等于6.5加1分,6.5分以上加1.5分 |
托福考试:按照雅思考试加分核算标准核算 |
计算机 |
省级计算机二级考试优秀者加2分(85分以上) |
省级计算机三级考试通过者加3分(若已经通过二级再考三级则加1分) |
国家级计算机二级考试通过者加1分,优秀者加2分 |
其它 |
会计从业资格证、初级会计实务证每通过一张证书加1分,注册会计师每考出一门加1分 证券从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一级证、证券从业资格二级证每通过一张证书加1分 银行从业资格证通过加1分 |
注:1、志愿者、干事培训、团课、党课、心理联络员培训证书以及驾照不计入范围。
2、与专业相关的证书(如人力资源管理师)可加1分,其他与专业无关的证书由学习部审定后不予加分。
3、各类科研成果加分,省级以上以校科研处认可为依据,校级、院级以学院认可为依据(新苗、挑战杯加分由学习部汇总),同一作品只加最高分一次,具体加分如下:
(1)各类论文加分:
级别 标准 |
国家一级A |
国家一级B |
国家二级 |
4000字以上 |
16 |
12 |
4 |
4000字以下 |
12 |
8 |
2 |
(2)各类课题加分:
级别 |
国家级 |
省部级 |
市厅级 |
校级 |
立项 |
8 |
6 |
4 |
1 |
结题 |
8 |
6 |
4 |
1 |
(3) 各类著作、专利、美术或摄影作品集每册加6分,在学校认定的刊物上发表美术或摄影作品每页按同级别的论文的30%加分。
注:两人合作完成的论文,第一作者按总分的60%计分,第二作者按总分的40%计分,两人以上的第一作者按总分的50%计分,第二作者按总分的30%计分,第三作者按总分的20%计分。(此为学生手册,鉴于有些超过3人,所以建议队伍内自行协调比例,但团队总加分不得超过标准)
(综测统计期间,若未在学习部所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相应加分名单,则视团队加分平均分配)
4、 智育方面,有下列行为者进行相应减分(由各班学习委员统计):
a) 一门课程补考不及格者减2分。
b) 受学业警告者在原有不及格课程减分的基础上减2分。
c) 受退学警告者在原有不及格课程减分的基础上减4分。
第六章 体育分计分细则
5、 体育测评分=体育课成绩+附加分。其中体育课成绩:一、二年级为体育课程成绩,三、四年级根据体质测试成绩,(优:86,良:76,及格:60),体能免测的学生按65分计。
6、 体育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根据下列行为加分进行加分:
各类体育竞赛奖励加分(上限10分):
奖项\级别 |
国家以上级 |
省级 |
校级 |
院级 |
一等奖、第一名 |
15 |
10 |
4 |
2 |
二等奖、第二、三名 |
10 |
7 |
3 |
1.5 |
三等奖、第四至八名 |
7 |
5 |
2 |
1 |
参赛奖(鼓励奖等) |
4 |
2 |
1 |
0.5 |
注:1)同一学年同一比赛项目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分值一次,团体获奖由组织单位根据各成员贡献率提供加分名单。团体加分减半,每人加相同分数。(体育生同样适用)。
2)各类比赛指的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学校正式组织的比赛(不含对抗赛、邀请赛、友谊赛),如校运动会、校三对三篮球赛、校足球赛、游泳锦标赛等。
第七章 实施程序
第二十七条 综合测评每学年一次,于每年的九月开始,实行校、院、班级三级管理体制。学校统一领导和部署,学生处负责制定综合测评办法和每年综合测评的审核监督。各学院成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的组织实施。班级成立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学生代表二人组成(学生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测评小组根据每位学生情况,计算出德育、智育、体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定每位学生的名次。
第二十八条 各学院应将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结果予以公示,尤其要保管好加减分依据等原始材料,若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日内答复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将各班综合测评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根据本院专业特点和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学生处备案。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作为评优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各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总分之和除以学年数为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表现综合测评总平均分,按总平均分从高到底排出名次,根据这政策,按名次先后享有优先选择就业等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依据最新版《学生手册》精神,结合实际活动情况每年修订一次。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1-2012学年开始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工商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附:学生干部任职加分备注
具体按照学生手册中任职分加分
级数\主管部门 |
团委 |
学工办、团工委 |
宣传部 |
二级学院 |
一级 |
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和社联正、副主席 |
生活园区团工委正、副秘书长 |
|
|
二级 |
校学生委员会和社联委员会委员 |
生活园区各楼楼长 |
校广播台正、副台长,浙财新闻网站站长 |
团委副书记,学院学生会主席 |
三级 |
校学生会和社联正、副部长,校青协正、副会长,校艺术团正、副团长,菜园论坛管理员 |
生活园区团工委正、副主任,生活园区各楼副楼长 |
校广播台正、副部长,浙财新闻网站编辑,校记者团团长 |
学院学生会副主席,学生社管中心及学院青年志愿者正、副主任,党员之家主席、副主席,学院共青团、学生委员会委员,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各班班长、团支书 |
四级 |
校青协正、副部长,校艺术团正、副队长,社团会长 |
生活园区各楼层长 |
校记者团组长 |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正、副部长,学生社管中心正、副部长,社团正、副会长,学院艺术团正、副团长,学院青年志愿者正、党员之家正、副部长,部长及服务队负责人,党员各班班委、团支委、心理联络员、学生党支部委员 |
五级 |
社团副会长,校学生会、社联、青协干事,菜园论坛版主,校艺术团成员 |
园区团工委秘书处干事 生活园区寝室长 |
校广播台、浙财新闻网干事,校记者团成员 |
,学院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社管中心干事,党员之家干事,学院艺术团成员,支部入党联系人 |
附页:2015-2016学年工商管理学院各部门活动加分标准
1.凡是附页中有的条例,在一学年内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各部门、班级需要严格遵守,如发现不符,经学习部提醒后仍未按照标准加分,则取消个人或者班级该项加分。
2.各类晚会、演出的演出名单经由艺术团汇总后上交至学习部,所有主持人以及礼仪都需要经过艺术团批准后登记出勤,否则视于加分无效;校主持队以及校艺术团的活动需要写清活动时间、活动地点、举办方负责人签名,校艺术团相关负责人签名后拿到院艺术团登记出勤。
3.院十佳青年、平凡英雄、自强之星三者加分上限1分。
4.凡是涉及非部门统计的加分,请自行携带奖状、证书复印件至班级综测小组进行加分,班级综测小组统一收齐复印件后上交学习部进行存档,如发现舞弊现象,则视所有综测德育分加分无效)
.校级组织任职分需出具整个组织的全部任职分加分。
5.参与其他学院组织的活动,如迎新晚会,寝室剧大赛不予加分。
德育分 |
团委职能部门 |
部门 |
活动名称 |
荣誉类别 |
加分 |
比赛级别 |
组织部 |
团日活动 |
个人 |
√ |
优秀团支部的团支书加0.5分 |
院赛 |
团队 |
|
|
团支部文化节 |
个人 |
√ |
团支部文化节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支书加0.5分 |
院赛 |
团体 |
|
宣传部 |
十佳青年 |
个人 |
√ |
获得十佳青年称号加0.5分 |
院赛 |
团体 |
|
平凡英雄 |
个人 |
√ |
获奖0.5分 |
院赛 |
团队 |
|
管理部 |
志愿者小时数加分 |
个人 |
√ |
校内志愿者小时数0.05分每小时 校外志愿者小时数0.1分每小时 小时数综测加分上限3分 (详情请见第三页) |
校级 |
团体 |
|
社管中心各协会 |
部门 |
活动名称 |
荣誉类别 |
加分 |
比赛级别 |
企业管理学会 |
“一站到底”综合知识竞赛 |
个人 |
√ |
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0.5分 |
院赛 |
团体 |
|
在杭高校案例分析大赛 |
个人 |
|
(按照贡献率加分)一等奖1.5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5分 |
院赛 |
团体 |
√ |
浙江省大学生经济管理案例竞赛 |
个人 |
|
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按照贡献率加分) 院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5分(按照贡献率加分) |
原省赛按校赛级别加分,校赛按院赛级别加分 |
团体 |
√ |
现代物流协会 |
下沙四校配送大赛 |
个人 |
|
(按照贡献率加分)一等奖1.5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5分 |
院赛 |
团体 |
√ |
素拓协会 |
“素拓大赛” |
个人 |
|
(按照贡献率加分)一等奖1.5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5分 |
院赛 |
团体 |
√ |
市场营销协会 |
第十三届营销文化节之校际营销比拼 营销风情街 |
个人 |
|
(按照贡献率加分)一等奖3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
校赛 |
团体 |
√ |
第四届营销创意大赛 |
个人 |
|
(按照贡献率加分)一等奖1.5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5分 |
院赛 |
团体 |
√ |
市场调查分析大赛 |
个人 |
|
(按照贡献率加分)一等奖1.5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5分 |
院赛 |
团体 |
√ |
中研会 |
新生辩论赛 |
个人 |
|
(每人加分)参赛不论上场次数,均为参加一次辩论赛,得0.25分,若有名次,则按名次分计算,不算参赛分。 院团体第一名1.5分,院团体第二名0.5分,院团体第三名0.5分,院级优秀辩手0.5分,校级优秀辩手4分。 若参加校辩论赛,加分加倍,但与院辩论赛德育分取高的加。 |
院赛 |
团体 |
√ |
时事评论大赛 |
个人 |
√ |
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0.5分 |
院赛 |
团体 |
|
直击两会 |
个人 |
√ |
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0.5分 |
院赛 |
团体 |
|
学生会职能部门 |
部门 |
活动名称 |
荣誉类别 |
加分 |
比赛级别 |
办公室 |
自强之星 |
个人 |
√ |
获奖0.5分 |
院赛 |
团体 |
|
广策部 |
“工商书画杯”书画大赛 |
个人 |
√ |
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0.5分,最受欢迎奖0.5分,优胜奖0.5分 |
校赛 |
团体 |
|
纪检部 |
学期学风先进个人 |
个人 |
√ |
0.2分 |
院赛 |
团体 |
|
年学风先进个人 |
个人 |
√ |
0.5分 |
院赛 |
团体 |
|
自由晨读 |
个人 |
√ |
每小时0.05分 |
院级 |
团体 |
|
学风先进班级 |
个人 |
|
每人0.1(每月一次) |
院赛 |
团体 |
√ |
文艺部 |
主持人大赛比赛 |
个人 |
√ |
第一名2分 第二名1.5分 第三、四、五名0.5分,其余进入决赛加0.2分(不累加) |
院赛 |
团体 |
|
十佳歌手比赛 |
个人 |
√ |
第一名2分 第二名1.5分 第三、四、五名0.5分,其余进入决赛加0.2分 |
院赛 |
团体 |
|
艺术团 |
军歌合唱比赛 |
个人 |
|
参与统一加0.3分(按照上油桶表演加分) |
校赛 |
团体 |
√ |
各类晚会、演出 |
个人 |
√ |
油桶级别加0.3分,报告厅级别加0.2分,按照表演场次计(上限2分) |
院级 |
团体 |
|
礼仪 |
个人 |
√ |
上油桶加0.5分,其余加0.2分(上限2分) |
各类级别 |
团体 |
|
主持人 |
个人 |
√ |
一次加0.5(上限2分) |
各类级别 |
团体 |
|
五四舞蹈比赛 |
个人 |
|
(每人加分)获得校第一名(非一等奖)加1.2分,其余获奖项目(三等奖及以上)加0.8分,未获奖加0.5分 |
校赛 |
团体 |
√ |
体育部 |
钱塘英雄万米跑比赛 |
个人 |
√ |
半天的加0.3分,全天的加0.5分 |
校级 |
团体 |
|
心理部 |
心理剧大赛 |
个人 |
|
(每人加分)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 |
院赛 |
团体 |
√ |
生活部 |
寝室美化大赛 |
个人 |
|
校赛获奖寝室成员每人2分,院赛德育分加分情况为校级减半 |
院赛 |
团体 |
√ |
文明寝室评比 |
个人 |
|
获奖寝室寝室长0.12分,寝室成员0.1分 |
院赛 |
团体 |
√ |
优秀学风寝室评比 |
个人 |
|
获奖寝室寝室长0.6分,寝室成员0.5分 |
院赛 |
团体 |
√ |
特色团小组评比 |
个人 |
|
校赛获奖寝室每人0.5分,院赛不加分 |
院赛 |
团体 |
√ |
C级寝室 |
个人 |
|
一学期评为C寝,寝室长扣1.5分,成员扣1分;两学期评为C寝,寝室长扣2分,成员扣1.5分 |
|
团体 |
√ |
A级寝室 |
个人 |
|
评为A级寝室,寝室长1.5分,成员1分;评为卫生示范寝室,寝室长2分,成员1.5分 |
|
团体 |
√ |
智育分 |
部门 |
活动名称 |
荣誉类别 |
加分 |
比赛级别 |
学习部 |
创新创业大赛 |
个人 |
√ |
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
校赛 |
团体 |
√ |
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按照贡献率加分) |
社会调研论文竞赛 |
个人 |
√ |
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
校赛 |
团体 |
√ |
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按照贡献率加分) |
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
个人 |
√ |
省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院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0.5分 |
省赛 |
团体 |
√ |
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院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5分 (按照贡献率加分) |
创意设计大赛 |
个人 |
√ |
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
|
团体 |
√ |
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按照贡献率加分) |
新苗人才 |
个人 |
√ |
【立项】省级6分,市级立项4分,校级立项1分 【结题】省级6分,市级立项4分,校级立项1分 |
省赛 |
团体 |
√ |
【立项】省级6分,市级立项4分,校级立项1分 【结题】省级6分,市级立项4分,校级立项1分 (按照贡献率加分) |
挑战杯 |
个人 |
√ |
国家以上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4分 省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
国赛 |
团体 |
√ |
国家以上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1分 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每人加分) |
体育分(上限10分,团队加分按照个人项目减半加分) |
部门 |
活动名称 |
荣誉类别 |
加分 |
比赛级别 |
体育部 |
院新生男篮比赛 |
个人 |
|
(每人加分)第一名2分 二三名1.5分 第四名1分,其余0.5分 |
校级 |
团体 |
√ |
校游泳比赛 |
个人 |
√ |
第一名4分,二、三名3分,四到八名2分,其余1分 |
校级 |
团体 |
|
校新生定向比赛 |
个人 |
|
(每人加分)第一名2分,二三名1.5分,四到八名1分,其余0.5分 |
校级 |
团体 |
√ |
校网球赛 |
个人 |
√ |
第一名4分,二、三名3分,四到八名2分,其余1分 |
校级 |
团体 |
√ |
(每人加分)第一名2分,二三名1.5分,四到八名1分,其余0.5分 |
校体育舞蹈比赛 |
个人 |
√ |
第一名4分,二、三名3分,四到八名2分,其余1分 |
校级 |
团体 |
√ |
(每人加分)第一名2分,二三名1.5分,四到八名1分,其余0.5分 |
校级 |
校新生男女篮比赛 |
个人 |
|
(每人加分)第一名2分,二三名1.5分,四到八名1分,其余0.5分 |
校级 |
团体 |
√ |
校新生排球赛 |
个人 |
|
(每人加分)第一名2分,二三名1.5分,四到八名1分,其余0.5分 |
校级 |
团体 |
√ |
校新生乒乓球比赛 |
个人 |
√ |
第一名4分 二三名3分 四到八名2分 其他1分 |
校级 |
团体 |
|
校新生足球赛 |
个人 |
|
(每人加分)第一名2分,二三名1.5分,四到八名1分,其余0.5分 |
校级 |
团体 |
√ |
校足球锦标赛 |
个人 |
|
(每人加分)第一名2分,二三名1.5分,四到八名1分,其余0.5分 |
校级 |
团体 |
√ |
校篮球锦标赛 |
个人 |
|
(每人加分)第一名2分,二三名1.5分,四到八名1分,其余0.5分 |
校级 |
团体 |
√ |
校排球锦标赛 |
个人 |
|
(每人加分)第一名2分,二三名1.5分,四到八名1分,其余0.5分 |
校级 |
团体 |
√ |
校运会 |
个人 |
√ |
第一名4分,二、三名3分,四到八名2分,其余1分 |
校级 |
团队 |
|
工商杯篮球赛 |
个人 |
|
(每人加分)第一名2分,二三名1.5分,四到八名1分,其余0.5分 |
校级 |
团队 |
√ |
校羽毛球比赛 |
个人 |
√ |
第一名4分,二、三名3分,四到八名2分,其余1分 |
校级 |
团体 |
√ |
(每人加分)第一名2分,二三名1.5分,四到八名1分,其余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