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级、17级、18级各专业各班:
为表彰先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8—2019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象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面向我院2016、2017和2018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评选办法、比例及条件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将根据学校制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的评选细则,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前提下,本着操作细则内容不与学校评选办法相抵触的原则,公平公正有序实施。
学校评选办法参照各年级学生手册:
1.《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
2.《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
3.《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申请办法》;
4.《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优秀班级、先进团支部申请办法》。
学院综合测评评定细则参照附件《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版)》。
三、步骤
2018-2019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步骤、进程安排如下:
(一)加分凭证截止及综合测评分数公布阶段(9月18日-9月26日)
1.各班成立评奖评优小组,在班级内公布评奖评优小组成员名单。
2.班内同学提交本人加分凭证,加分凭证提交截止时间9月25。 逾期不予受理。
3.各班评奖评优小组测算本班学生综合测评分数及排名,9月26号在班内公布综合测评分数及排名,无异议后上交学院汇总留档。
(二)填表及初审阶段(9月27日)
各年级参照本年级《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及《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申请办法》,符合条件同学填写相应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表。带班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奖评优小组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后,上交学院审核;
(三)公示阶段(9月28日—9月30日)
学院确定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初评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
四、组织实施
1.各班级评奖评优小组应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负责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须认真学习综合测评、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先进班级申请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2.学生应如实、认真填写各类申请表格,相关内容须填写齐备。学院对申请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
3.学院对所报EXCEL名单中填报学生学号、建行卡号等信息务必准确、真实,该项工作应落实专人负责,仔细核对,杜绝错输、漏输与重复输入。
工商学院
201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