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为表彰先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工商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象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面向我院2020、2021和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评选办法、比例及条件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将根据学校制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的评选细则,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前提下,本着操作细则内容不与学校评选办法相抵触的原则,公平公正有序实施。
学校评选办法一览:
1.《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浙财大〔2022〕175号);
2.《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浙财大〔2022〕176号);
3.《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浙财大〔2022〕177号);
4.《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优秀班级、先进团支部申请办法》(浙财大〔2015〕143号)。
5. 《2022-2023学年工商管理学院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版)》(见附件)
三、步骤
2022-2023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步骤、进程安排如下:
(一)综合测评开展阶段(9月19日-9月27日)
1.学院成立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的组织实施;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学生代表组成,工作小组根据每位学生情况,计算出各分项测评分和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定每位学生的名次,务必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各班综测工作小组向学院提交综合测评成绩汇总公布表(见附件)。 9月27日为各班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提交截止日期。
(二)学生申请阶段(9月28日—10月7日)
2.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同时提交《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个人)(均见附件),填写规范具体详细通知,申请者务必严格规范填写,交至各班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各班级小组填写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见附件)、汇总学生申请表、《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个人)上交至带班辅导员,带班辅导员对申请表及奖学金荣誉称号汇总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交至学院。 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及电子版均需要提交。
10月7日为各班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表、汇总表提交截止时间。
(三)初审阶段(10月8日-10月10日)
学院对所报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与查实,召开评审会确定初评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1日前向学生处提交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表。
(四)学校审核阶段(10月11日-10月29日)
1.学生处对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所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的材料退回学院及相关部门整改;
2.召开学校评审会,审定最终名单。
(五)表彰阶段(11月-12月)
学校发文表彰并印发各项荣誉证书。
四、组织实施
1.各班应高度重视评奖评优工作,各个学生班级须成立评审小组,学院须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并确定各级评审组织负责人;
2.各班应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负责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须认真学习综合测评、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先进班级申请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各班应要求学生如实、认真填写各类申请表格,相关内容须填写齐备;各学院及相关部门须对申请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
4.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经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校评审组办事机构审核。
5.各班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并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所报EXCEL名单中填报学生学号、学生本人建行卡号等信息务必准确、真实,该项工作应落实专人负责,仔细核对,杜绝错输、漏输与重复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