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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2022年12月21日 14:59  点击:[]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办法》(浙财大[2015]141号),现就评选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评选优秀本科毕业生工作是我校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毕业就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基础。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校校风和学风建设。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所在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其它社会活动;

2、遵守《普通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无违反学校教育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校期间未受党、团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警告及以上),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前30%(需附上前三年每一年的综测排名,除特殊情况外,未填写三年综测排名视作不符合条件)

3、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三等(含)以上奖学金;

4、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曾获得才苑荣誉奖、十佳青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团)员、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之一;

5、严格要求自己,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校期间体育测评和达标成绩均为合格以上;

7、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校期间所在寝室为B级及以上;

8、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1)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未通过;

2)毕业离校前不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

三、评选比例及时间

1、评选比例

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比例控制在本届毕业生总数的10%。

2、评选时间

请各班级于20221月3日中午12前将填写的《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及《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文档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带班辅导员处,并抄送一份发至邮箱2640003988@qq.com《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请以班级+姓名命名。



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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