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为表彰先进,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1-2022学年工商管理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象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面向我院2019、2020和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评选办法、比例及条件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将根据学校制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的评选细则,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前提下,本着操作细则内容不与学校评选办法相抵触的原则,公平公正有序实施。
学校评选办法一览:
1.《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浙财大〔2019〕170号);
2.《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浙财大〔2018〕163号);
3.《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申请办法》(浙财大〔2015〕141号);
4.《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优秀班级、先进团支部申请办法》(浙财大〔2015〕143号)。
三、步骤
2021-2022学年评奖评优工作步骤、进程安排如下:
(一)综合测评开展、学生申请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1.学院成立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的组织实施;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暨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带班辅导员任组长,根据每位学生情况,计算出德智体美劳各分项成绩和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定每位学生的名次,并予以公示。班级公示无异议后,
2.各班将综合测评成绩公布表(附件1)(电子版)及个人综合测评登记表(附件9)、加分凭证、班级五育分表格(填写参考样表)交至各班带班辅导员初审,学院再予以审核。
(二)初审阶段(9月26日-9月30日)
1.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填写相应申请表。
2.各班将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附件2)和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3-附件8),填写参考样表,纸质稿及电子稿交至带班辅导员,带班辅导员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严禁不符合条件申请以及弄虚作假或漏报瞒报情况。
3.学院对所报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与查实,确定初评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学校审核阶段(10月8日-10月10日)
四、组织实施
1.各个学生班级须成立评审小组,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并确定各级评审组织负责人;
2.负责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须认真学习综合测评、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先进班级申请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各班要求学生如实、认真填写各类申请表格,相关内容须填写齐备。学院对申请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
4.所报EXCEL名单中填报学生学号、学生本人建行卡号等信息务必准确、真实,注意设置文本格式,数字中间不要有空格。
5.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若有相关补充或时间截点注意事项等,以实际通知为准。
工商管理学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