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浙江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提交申请、学院评审小组评审,产生工商管理学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初评名单,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1月22日前反馈至学院,吴书记,87557178;顾老师,87557416;古丽老师,86732622,或发送邮件至邮箱:605967330@qq.com
工商管理学院
2021.11.17